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监管部门持续重拳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恶性违法行为。去年以来,证监会共办理该类案件59起,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涉嫌犯罪案件21起,一批扰乱市场秩序的上市公司、机构和相关人员被追责,市场生态持续净化。
依法诚信经营是资本市场最基本的规矩,诚实信用是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财务造假严重挑战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是证券市场的“毒瘤”,必须坚决、果断、及时加以清除。特别是在新形势新发展阶段下,一些造假手段不断翻新,如部分企业除了伪造合同、虚开发票、银行和物流单据造假等传统方式外,还利用新型或复杂金融工具、跨境业务实施造假,造假动机涵盖规避退市、掩盖资金占用、维持股价、应对业绩承诺因素,伴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多种违法违规行为。面对各式各样的造假案件,只有集中执法力量,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办案模式,不断强化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的衔接配合,提高线索发现的及时性、有效性,才能保障重大案件的高效查处。
近一段时间以来,刑法和新证券法加大了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代表人诉讼制度,强化投资者保护,为立体式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奠定了基础;证监会加大力度严厉查处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了一批虚增利润,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资产占用等财务造假典型案件,部分个股因此进入退市通道,不少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这一系列动作向市场传递出鲜明信号,打击违法违规、保护投资者权益正受到空前重视。这意味着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将会是一项长期、持续性工作,相关部门将会硬起手腕,穷尽法律赋予的职责,使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者依法该担的责、该受的罚一样都不少,让做坏事的人付出高昂的代价,形成“坏事做不起”“不敢做坏事”的震慑效应。
财务报告生成链条涉及企业管理层和治理层及实际控制人、审计和中介机构、报表使用者、监管机构等,治理财务造假需要采取系统思维,综合施策,整个财务报告生成链条的各个环节需要同向发力。特别是上市公司实控人和董监高要讲真话、做真账,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做让投资者看得见、看得清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要独立执业勤勉尽责,发挥好“看门人”作用,正视问题,刀刃向内,恪守准则操守,提高执业能力,提升审计质量。只有市场参与各方共同发力,才能从根上杜绝财务造假的动机,避免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进入资本市场。
当前,资本市场已经逐步构建起自律管理、日常监管、稽查处罚、刑事追责、集体诉讼和民事赔偿有机衔接、权威高效、立体多元的资本市场执法体系,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追责手段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相信随着稽查执法力度的进一步强化,践踏法律红线者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望持续减少,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会加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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