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城市更新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番禺区旧村庄更新改造合作企业引入及退出指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通告指出,为进一步推进番禺区城市更新工作,规范旧村庄(含村级工业园)更新改造过程中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及其退出行为,城市更新局现公开征求有关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群众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征集期自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5月9日(共30日)。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意见稿包含了旧村庄和村级工业园更新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合作企业的监管与退出等方面。
其中,旧村庄更新改造项目的合作企业有如下要求:申请企业或其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达51%以上的关联企业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面积累计规划核实或竣工验收300万平方米以上;改造范围内现状建筑面积小于60万平方米的项目,企业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现状建筑面积大于等于60万平方米的项目,企业总资产不低于300亿元;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
而村级工业园更新改造项目中,用地面积大于等于150亩、村社同意用于产业发展的成片连片集体旧厂房、村级工业园单独改造的项目由区政府统一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用地面积低于150亩的村级工业园更新改造项目可由村集体自主引入合作企业。
对于合作企业的要求如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园区建设、招商及运营管理经验,且满足项目所必须具有的专业技术和公关水平的综合团队;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招商文件可以约定对每个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应缴纳不低于5000万元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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