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世界银行贵阳市建设办原工程副总监涉嫌受贿罪一案判决书。
3月4日,开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焕智涉嫌受贿罪一案。该案由县法院院长毛晋担任审判长审理,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德红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县政协委员,县投资、住建等8家投资建设领域单位干部职工共计60余人参加了旁听。
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李焕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受贿赃款人民币217万元及受贿赃款36万元购买的白色雷克萨斯NX200轿车一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李焕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焕智,原世界银行贷款贵阳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2020年8月18日因涉嫌违法被贵州省开阳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开阳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贵阳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世界银行贷款贵阳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项目业主方为贵阳市交通运输局。2013年6月,贵阳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世界银行贷款贵阳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世行市建设办”),主要负责世界银行贷款贵阳农村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和建设工作。
2016年11月至2018年8月,世行市建设办聘用李焕智担任工程副总监,具体负责审核工程质量、进度及工程款拨付等工作,并根据世行市建设办的安排负责世界银行贷款贵阳农村公路项目第二批土建工程和第三批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咨询及安全性服务评价工程、土建工程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2017年1月至同年12月期间,被告人李焕智利用担任世界银行贷款贵阳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工程副总监的职务便利,为施某等人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3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李焕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图片来源:平安贵阳)
根据“平安贵阳”消息,庭审中,被告人李焕智一度哽咽,其陈述因一时糊涂,价值观出现偏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工作中收受他人贿赂,辜负了组织信任,给国家、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表示自愿认罪悔罪,今后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重塑自我,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参加旁听的干部职工表示,此次现场旁听触动很大,亲眼目睹犯罪人员的沉痛忏悔,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违纪的惨痛教训,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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