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又有两家新设基金公司获监管反馈,这次“问题”有点多···
中国基金报记者若晖
又有两家拟申请设立的基金公司收到来自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证监会网站显示,针对人保资产申请设立人保基金,证监会提出了“变更基金管理人议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风险需制定详细可行的应对方案”等7方面意见;对于目前正在走设立审批流程的范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监会也提出了需说明集团旗下ETF业务发展情况等多个问题。
早在2017年初,人保资产就已拿到公募基金牌照,去年10月,人保资产递交设立人保基金的申请,寻求设立独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范达基金是由外资资管机构——范达集团申请设立的外资全资控股基金公司,首次递交申请材料也是在去年10月份。
监管层“七问”人保基金设立申请
递交设立基金公司申请4个多月时间,人保资产接到最新反馈意见。
在证监会答复人保资产的反馈意见中,监管层提出了7方面的问题:
一、针对某基金专户子公司未完成整改情况,作为对专户子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第二大股东,请提交配合该基金专户子公司整改的相关方案。
二、针对变更基金管理人议案被基金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人保资产拟“在修改基金合同并设计具体方案之前,对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走访,认真听取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优化基金持有人结构,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鉴于上述处理方案未就变更管理人事项被否决后的补救措施进行分析,请就变更基金管理人议案被基金持有人大会否决的情形,制定更加详细可行的应对方案。
三、鉴于公募货币型基金持有人较为分散,请结合人保资产目前存量货币型基金相关情况,补充完善货币型基金产品持有人大会召集失败的应对预案。
四、鉴于人保资产公募业务信息技术系统涉及从上海至北京的平移,而存量公募基金产品交易不得中断,请就相关风险点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关防范措施。
五、根据申请材料,人保基金拟任董事曾明明现任人保资产首席投资经理。请就曾明明现任职务与拟任人保基金董事职务之间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风险制定相关安排。
六、请补充提交人保资产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须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提交合并财务报表。
七、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有效期至2020年11月27日,已过有效期,请补充更新。
证监会同时称,人保资产需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也需要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早在2017年年初,人保资产就已拿到公募基金牌照,是继泰康资管之后,第二家拥有公募基金牌照的保险资管机构。
截止目前,人保资产旗下的基金产品类型已经涵盖了货币、混合、债券、指数等多种类型。Wind数据显示,2020年年末,人保资产管理的非货币基金规模为30.21亿元,相比2019年末的93.85亿元下降了68%。
在业内人士看来,“踩雷”方正债或是人保资产旗下基金规模缩水的因素之一,2019年12月,人保资产曾发布关于旗下基金持有债券估值价格调整的公告,对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19 方正 SCP002”、 “18 方正 09”按照中债特殊估值价格进行估值调整。随后,该公司旗下多只债券基金净值一度大跌。
2020年5月以来,人保添益6个月定开、人保鑫享短债等4只债券基金陆续清盘。2021年3月15日,人保鑫选双债、人保利璟纯债两只基金同时发布召开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拟审议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
范达集团也接到最新反馈意见
去年10月递交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的范达集团,是目前正在申请公募基金牌照的5家外资资管机构之一。
证监会也就拟设立的范达基金给出了6点反馈意见:
1、范达集团总体资产管理规模在国际上未居于前列,但ETF规模优势较为明显。请补充说明范达集团ETF业务的发展情况,以及范达基金的展业模式、发展规划、优势及相关考虑。
2、请范达集团提交履行对基金管理公司持续补充资本义务,在基金管理公司出现流动性危机时给予流动性支持的承诺。(按照承诺模板出具)
3、美国证监会以及工商、税务、银行等机构出具范达集团最近3年没有受到相关处罚的文件均在2020年4月以前,请更新完善2020年4月以来相关情况的补充文件。
4、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实际控制人存在“主要居所的购房按揭贷款”,请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说明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
5、请范达集团提交经审计的2020年合并财务报表。
6、请进一步完善范达集团的股权结构图,每一名股东需逐层穿透至最终权益持有人,包括持有范达集团股权的家族信托的主要最终权益持有人等。
相关资料显示,范达集团有限公司(Van Eck Associates Corporation)是一家美国的基金公司,由壳牌石油(Royal Dutch/Shell Group of Companies)的创始人家族创立于1955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范达旗下全球资产管理总规模超过561亿美元,是当今全球十大ETF提供商之一。
范达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市,在中国、澳大利亚、德国、荷兰和瑞士均设有分支机构。作为美国第一批开展全球化投资的基金管理人,范达的投资策略中包括黄金投资、大宗商品市场与自然能源、新兴市场等多个资产类别。1968年的黄金投资、1993年起对中国和其他新兴市场的投资,以及2006年ETF业务的设立也被认作范达集团发展的几个关键时点。
1968年,范达针对美国市场存在的通胀风险,推出了全美第一只投资于金矿的主动型管理基金,填补了当时的市场空白。1993年,范达将中国以及其他新兴市场作为集团业务发展的战略重心,由此开启新的业务布局。2006年,范达察觉到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市场的巨大发展潜力,通过把握产品研发与创新,成为当前全球最大的ETF提供商之一。
2013年4月7日,范达集团在中国成立了范达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外商独资公司,范达集团有限公司(Van Eck Associates Corporation)100%控股。2017年2月23日,范达投资获批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QFII)。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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