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最后一天,腾讯旗下支付机构——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收到监管877万元巨额罚单。
12月31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人银罚〔2020〕39号)显示,财付通共计存在以下8宗违法行为: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违反条码支付业务限额管理规定;违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未备案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未按规定时间保存交易验证记录;未能如实提供调查材料;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资质审核制度。
基于此,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该公司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18.37万元,处罚款人民币558.20万元,合计罚没金额人民币876.57万元。
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人银罚〔2020〕41号)显示,因未按真实交易场景、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保存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疑似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周治明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人民币5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0年2月,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就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财付通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罚40万元。时任财付通风险控制部可疑交易监测中心副总监的周治明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人民币2万元。
2019年9月,财付通就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制度,被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警告,并处以罚款149万元。
2017年5月,因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财付通被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并限期改正,这也是财付通首次被央行公开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财付通成立于2006年8月25日,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于2011年5月3日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等支付业务,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1年5月2日。
目前,公司的大股东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腾讯”),持股比例为95%。公司业务类型包括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及跨境支付,客户类型包括个人客户及商户,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完)
作者:乔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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