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廖蒙)3月28日,据央行官网披露,央行、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
根据《通知》,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完善信用评级机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坚守评级独立性;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机制;优化评级生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通知》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应当构建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评级质量验证机制,制定实施方案,逐步将高评级主体比例降低至合理范围内,形成具有明确区分度的评级标准体系。信用评级机构应强化防火墙机制,完善并严格落实隔离、回避、分析师轮换、离职人员追溯等制度,有效识别、防范和消除利益冲突,确保评级作业部门与市场部门之间、评级业务与非评级业务之间的隔离。
《通知》还提到,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创新评级技术,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应用于信用风险分析,提高评级数据质量和风险识别能力。支持信用评级机构与征信机构等加强合作。发行人、中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信用评级机构的尽职调查,及时提供评级所需的材料,不得干扰评级决策,影响信用评级作业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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