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我司在中和明略旗下微信公众号“资本名侦探”发布题为《鹏博士(600804,股吧)资产转让与长期预付款之谜》的文章(下称“我方文章”),分别探讨了上市公司鹏博士(600804.SH)“明面上延期回复交易所问询函,但实际上已经暗地里完成了主要标的资产的股权转让”、“其他非流动资产之长期预付款颇为蹊跷”等问题。
然而,当近期我们再写文章分析鹏博士时,经检索后却发现,网上流传一篇“发布于2020年12月8日”、题为《鹏博士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暴增存疑,或未实际经营》的文章(下称“对方文章”)。经对比我方文章与对方文章后,我们发现发布时隔仅8天的两篇文章,行文结构有数个相似之处。
1.两篇文章对比
如第一个分析要点“明面上延期回复交易所问询函,但实际上已经暗地里完成了主要标的资产的股权转让”,我方文章相关内容如下:
2020年9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达了关于对鹏博士转让子公司股权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就“拟作价100万元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等所有股权出售给中安实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数条事项。
迄今为止(截至2020年11月29日),我们仍未见到鹏博士有回复问询函的公告。然而,我们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却发现,交易标的之一的“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其股东已于9月15日变更为中安实业;交易标的之二的“沈阳鹏博士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其股东已于11月6日变更为长城宽带。
而对方文章相关内容如下:
早在9月4日,上交所对鹏博士下发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就“拟作价100万元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等所有股权出售给中安实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下称中安实业)”核实并补充披露数条事项。
鹏博士尚未回复上交所问询函,但该笔交易已经完成。天眼查信息显示,交易标的之一的“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长城宽带)”,其股东已于9月15日变更为中安实业;交易标的之二的“沈阳鹏博士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其股东已于11月6日变更为长城宽带。
至于第二个分析要点“其他非流动资产之长期预付款颇为蹊跷”,我方文章相关内容如下:
在观察鹏博士年报时,我们发现一个有趣的科目,即“其他非流动资产”。在2017年之前,这一科目最高也不过十几万元,而到2017年年报发布时,该科目激增至1.44亿元,几乎全部由“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构成。不过上市公司并未对该科目详细解释,随后的2018年一季度报告该科目也为1.44亿元,中报及三季报也回归到了1万元。
对方文章相关内容如下:
2017年之前,鹏博士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余额最高不过十几万元,在2017年年报中,该科目余额突增超过1.44亿元,其中“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为1.44亿元,是该科目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
不过,鹏博士并未对上述预付长期资产款做详细解释。
我方文章相关内容如下:
然而,2018年年报显示,该科目又激增至11.18亿元,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款”;2019中报、2019年报、2020中报亦显示该科目数额巨大,分别为11.23亿元、19.29亿元、10.95亿元。投资者很难不对该科目感到好奇,所谓的“预付长期资产款”究竟为何物呢?
先说2018年。据2018年年报披露,重要的预付长期资产款有两笔,分别为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富光启”)与深圳腾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分别为5.9亿元、2.3亿元。
对方文章相关内容如下:
截至2018年年底,鹏博士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余额同比爆发式增加。年报数据显示,2018年发生的预付长期资产款有四笔,分别支付给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富光启”)、深圳腾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圳腾龙”)、腾龙东湖(武汉)实业有限公司、北京京安利安电气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金额分别为5.9亿、2.3亿、4500万和3000万元。
我方文章相关内容如下:
在年报中,鹏博士仅就国富光启的这笔预付长期资产款做出了说明。
这笔款项并未逃脱监管层的注意,上交所在2018年年报问询函中要求上市公司就“相关预付款项的后续资金安排,是否存在公司资金被占用的情况”作出说明,鹏博士的答复为:“截至2019年5月31日,国富光启已经向公司归还全部项目建设预付款共计5.9亿元。另,国富光启已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息,向公司支付利息148万元”。
对方文章相关内容如下:
在年报中,鹏博士仅就国富光启的预付长期资产款做出说明。2018年6月-10月,鹏博士与国富光启签订三份委托代建机房协议,合同金额合计16.8亿元。合同签订后,鹏博士在2018年陆续支付合同预付款5.9亿元。
2019年一季度,因为委托代建机房项目进展晚于预期,鹏博士终止了委托建设合作,并收回项目建设预付款。根据鹏博士对上交所2018年年报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国富光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息,向鹏博士支付了利息148万元。
我方文章相关内容如下:
我们查阅公告后发现,在2019年年报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中,上市公司披露的第一大其他应收款方即为深圳腾龙,金额为1.59亿元,说明为“2020年8月4日已收到对方归还本金1651万元,截止2020年8月收到利息收入173万元”。
然而,我们观察到公告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上述项目均为公司主动解除协议,因此公司均未收取资金利息”。这就与国富光启、深圳腾龙大为不同了,该行为反倒类似于上市公司为8家公司提供短期无息贷款了。
对方文章相关内容如下:
深圳腾龙后续成为鹏博士第一大其他应收账款方,金额为1.59亿元。根据鹏博士对上交所对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及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2020年8月4日深圳腾龙已归还本金1650.53万元,截至2020年8月支付利息172.72万元。
鹏博士最终终止了上述项目的相关合作。公告显示,鹏博士在2019年年报发布前收回全部款项。与国富光启不同的是,鹏博士并未向上述公司收取资金利息且上述项目均为公司主动解除协议。
我方文章相关内容如下:
解约理由还不少,资金紧张有之,与合作方产生分歧有之,项目进展不达预期有之,重组迟迟未能完成亦有之。在2019年年报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中,鹏博士也未披露更多有用信息,仍称“经公司自查,上述项目均与数据中心或其他公司其他业务相关,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关联方期间资金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对方文章相关内容如下:
在上述回复上交所2019年年报及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中,鹏博士称,“经公司自查,上述项目均与数据中心或其他公司其他业务相关,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关联方期间资金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合对比后我们发现,仅两千多字的文章,对方文章与我方文章有颇多行文结构及内容上的相同和相似之处。这真的只是巧合么?我们将与律师团队进一步沟通取证,保留进一步追究涉嫌洗稿我方鹏博士稿件文章发布者及传播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2.时代周报官网之谜
对方文章的增量信息只是采访上市公司并增加了“时代周报记者”对鹏博士部分长期预付款方的实地调查的内容,但这些内容都是建立在“对鹏博士长期预付款分析”之上的。
鉴于文章内容出现“时代周报记者”等字眼,因此我们推测这篇文章的来源可能是《时代周报》,于是我们浏览了时代周报官方网站时代在线“http://www.time-weekly.com/”并检索“鹏博士”三字,发现检索结果如下:
我们点击题为《“鹏博士”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暴增存疑,部分所投公司或未实际经营》的文章,却发现点击后直接跳转至时代在线网站首页。我们不了解这是否是因为删稿导致的?假如真的删稿了,删稿的原因是什么呢?
此外,我们还发现,检索结果中,2020年12月21日-24日时代在线还有7篇鹏博士相关文章,似乎内容均为对“鹏博士”的宣传。那么问题来了,发布监督报道还不到半个月就有7篇这样的稿件发布,又是为什么呢?
联想到官网不见了监督报道稿件的内容,我们不禁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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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任骥远律师,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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