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以来,在反垄断方面,尤其是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可以说是紧锣密鼓。日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下称《指南》),就是具体体现之一。
平台经济这个相对较新的业态具有资本高度密集、受众十分庞大、发展十分迅速、市场规模动辄以万亿计等特点,在这个领域加强反垄断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而紧迫。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对市场秩序的规范都离不开四个字:良法善治。良法就是要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善治就是要严格执法,执法必严。这次出台的《指南》就是在这两个方面积极推进。
反垄断的重要法律基础是《反垄断法》,去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该法的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在对这部法律修订的进程也在积极推进中。但即使是征求意见稿去掉附则之后也仅有61条,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不断涌现的新业态,正需要《指南》的出台对平台涉嫌垄断的标准进行细化,从而增强其可执行力。
拿市场支配地位来说,《反垄断法》规定的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分析框架适用于包括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指南》则进一步细化了认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考虑因素。其中包括,《指南》明确了计算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市场份额可以考虑交易金额、交易数量、活跃用户数、点击量、使用时长等指标。指标越细致,执行力就越强,对相关企业的约束指导就更明确。这其实就是推进良法建设的进程。
有了良法,还要善治。善治包含执法、司法审判等领域。
每年都会公布一些反垄断方面的典型案例。数据表明,2020年,全国办结垄断案件108件,罚没金额3.91亿元,2019年这一数字是3.2亿元,同比的增幅不小,但绝对数值并不大。近日苹果公司与韩国政府就垄断调查达成了和解,苹果公司同意用10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亿元)的代价换取免罚,同时愿意进行整改。这一案例超过了我国去年全国在反垄断领域罚没数字的总和。
《反垄断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54条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一些平台企业来说,销售额的百分之十不是个小数目,足以形成震慑力。有错必罚并且罚必到位,大幅增加违法成本,执法也将变得更加刚性。这正是善治的表现。
除了执法领域严格执法之外,司法审判领域也是平台经济反垄断的重要关口,甚至可以说是最后的关口和保障。7日,也就是在《指南》发布的同一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立案受理抖音诉腾讯垄断纠纷案,此案被称为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不管案件的审判结果如何,都希望通过这个案件的审判能够为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划定一个清晰的界线,哪些是可为的,哪些是不可为的,如果触犯了界线就会付出怎样的代价。
善治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企业的自律,不能等到“被治”了才想起来整改,而是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
总之,让市场主体活力迸发,让中国经济发展动力更澎湃,关键在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指南》的出台预示着平台经济的反垄断监管时代的到来,各平台经济领域的经营者可能会面临短期转型阵痛,但最终整个行业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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