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0年11月5日,鄄城县人民法院发布限高令,应山东鄄城农商行申请,对山东菏泽市尚百丽家具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宫金松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020年4月8日,山东鄄城农商行发放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被罚款35万元。
贷中,贷后尽职了?
分支行观察通过研判,尝试还原限高令背后的那笔贷款。
2016年3月22日,王玉成在实际经营山东菏泽市尚百丽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百丽公司)期间,指使戴月泓使用伪造的尚百丽公司及保证人山东曹县贵宾木业有限公司的会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利润表、尚百丽公司与鄄城盛瑞斯五金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的虚假钢材购销合同等,从山东鄄城农村商业银行获取贷款人民币600万元。
2016年3月22日,山东鄄城农商行将600万元转存入尚百丽公司的银行账户,接着上述贷款被转账至鄄城县盛瑞斯五金工贸有限公司。随后,再转到王玉成、戴月泓的个人(或其他)账户。
2016年3月23日,赵某证实收到王玉成转账还款13万元;石某证实收到戴月泓网银转账20万元(王玉成还款);张某3证实收到王玉成转账还款100万元;李某4证实收到戴月泓转账60万元(尚百丽还款);李某5证实收到过王玉成转账还款50万元;王某6证实收到过王玉成转账还款306万元。
2017年3月1日,山东鄄城农商行向尚百丽公司送达了贷款到期通知书;
2017年3月27日,山东鄄城农商行向尚百丽公司送达了借款逾期催收通知书;
2017年3月1日和5月1日,山东鄄城农商行向曹县贵宾木业有限公司送达了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
据鄄城县农商行营业部经理尹某1证言:2016年3月23日,其参与考察了尚百丽公司在鄄城农商行办理的一笔600万元的贷款。这笔贷款的用途是购买钢材,担保企业是曹县贵宾木业公司。贷款资料中尚百丽公司和曹县贵宾木业公司的审计报告都是尚百丽公司的人提供的,应该是真实的。
山东鄄城农商行业务部客户经理王某5证言:其到尚百丽公司核实申请贷款提供的财务报表数据,是戴月泓带领着到他们公司财务上看的电子版,记得当时看的电子版和XXX公司贷款提供的财务报表上的数据基本一致。
尚百丽公司财务科文员李某6证言:银行的工作人员有时候会去我们公司看电子账,银行工作人员看到的都是戴某某让我自己打印好的财务报表,也就是申请贷款的时候提供给银行的报表。
曹县贵宾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1证言:贵宾木业有限公司没有为尚百丽公司农商行贷款600万元作过担保,自己也没有在该笔贷款合同上签过字,盖过章,也没有鄄城农商银行的工作人员到自己公司实地考察过为尚百丽公司担保贷款的事情,会计所的评估报告也是假的。
尚百丽公司会计刘某5证言:鄄城盛瑞斯五金工贸公司和尚百丽公司在一个厂区里,盛瑞斯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戴月泓,老板也是王玉成,平时公司没有生产过,是个空壳公司。
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
上述贷款到期后,虽经鄄城农商行催收,但未归还任何本息,造成经济损失600万元。
这也是尚百丽家具第26次被申请限高,申请金融机构还有鄄城包商村镇银行、莱商银行菏泽鄄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济南分行。
显然,鄄城农商行这笔600万元贷款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此外,2016年8月30日,尚百丽公司从济宁银行菏泽分行营业部骗贷人民币1000万元。
截至目前,济宁银行菏泽分行对尚百丽公司是否催收,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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