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壹财信
作者:赵书涵
2014年,根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2)汕中法刑二初字第26号判决书,广东润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润科生物”)的创始人李建平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所涉案件还要往前追溯十多年,彼时润科生物还未成立。
在润科生物此次IPO的申报材料中,我们了解到了事件的原委。1997年,李建平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汕头保税区伟建贸易公司(下称“伟建贸易”)从国外订购棕榈油、豆油合计约3,000吨,因公司未取得相应免税进口食用油的批文,遂伪报成2,000吨腊油申报入境,结果被海关查获。该行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被汕头海关移送至汕头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之后李建平及同案人员又涉嫌行贿。
然而,事情或并非润科生物申报材料的寥寥几语这样简单。《壹财信》深入研究后,这个事件的神秘面纱被拨开,我们得以窥见事件的全貌,此外创始人的两进两出或为上市扫除障碍。
创始人两进两出,服刑期间忙担保
根据企查查披露的(2012)穗中法刑二初字第146号文件,1998年8月,伟建贸易的走私货物被海关封存后,李建平在公开拍卖前曾盗走走私货物,而海关相关人员存在监管失职。为了掩盖这一事实,李建平和拍卖行、汕头海关相关人员相互串通,决定依原定程序公开拍卖。不过,李建平没有直接出面竞拍这批货物,而是以汕头经济特区鸿成发展公司的名义竞拍成功,竞拍价格要高于市场价。
由于竞拍的价格偏高,李建平要求减价,又与拍卖行、汕头海关相关人员合谋,以涉案油料存在质量问题将走私油的价格从每吨8,060元调至5,650元,减少支付拍卖款715.72万元。
1999年12月,李建平因无力付清剩余拍卖款,再次向拍卖行提出减价要求。在李建平的证词中,其与拍卖行、海关人员利用仓储费的名义抵除部分拍卖款,其余拍卖款由拍卖行垫付,并且李建平的证词中还提及行贿的事实。2003年,李建平才开始陆续付还拍卖行部分垫付款。
在李建平深陷走私货物的漩涡时,2000年5月,他与妻子陈璇、侯文伟共同出资200万元成立润科生物的前身汕头市润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由李建平出资15万元、陈璇出资170万元、侯文伟出资15万元。
不过两年时间,作为创始人的李建平有了移居境外的计划,将其持有的润科生物全部股权(对应出资额15万元)平价转让给弟弟李建胜。彼时,李建平还未开始偿还由拍卖行垫付的拍卖款。
之后,不知何缘由,李建平放弃了移居境外的计划。时隔近八年时间,李建平作为新的增资股东再次入股润科生物,认购注册资本550万元后一跃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52.38%。
2014年,李建平因上述的走私、行贿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服刑期截至2017年2月26日。
但是在服刑期间,李建平也很忙碌。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6月15日期间,润科生物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金额均为8,000万元。两份合同的担保人均包含李建平、陈璇夫妇,贷款抵押类型为保证担保。这中间的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2月26日还是李建平的服刑期间。
(截图来自招股书)
李建平还于2016年12月将其持有的28.95%的润科生物股权(对应出资额521.10 万元)以 521.10万元转让予妻子陈璇,截至本次发行前,李建平不再持有润科生物的股权,且报告期内未参与公司管理。陈璇成为润科生物的控股股东、实控人,合计控制公司45.35%的股份。
创始人李建平在报告期初的前一年选择退隐,由妻子站上前台不失为明智之举,或为上市扫除障碍。
募投项目工期存疑,大客户采购无优势
润科生物此次创业板IPO,拟募集资金3.99亿元。
招股书披露,生物油脂微胶囊生产建设项目拟新建微胶囊生产车间,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扩大DHA微胶囊产品的生产规模,公司将新增DHA微胶囊粉剂1,000吨/年。项目的建设周期是两年,投入资金1.45亿元。此项目于2020年4月23日向当地的发改局申报备案,项目的建设工期起于2020年7月1日,止于2022年6月1日,建设周期与招股书披露的时长一致。
但是,2020年8月编制的环评文件显示,该项目的施工期为540天,少于两年。项目预计从2021年7月开工,2022年12月完工,起止时间与备案申报的起止时间不同。
另外一个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亦是如此,环评文件披露的项目起止时间与备案存在差异。
润科生物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海洋微藻DHA、ARA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供应下游婴幼儿配方奶粉行业,与飞鹤、君乐宝、贝因美(002570,股吧)、完达山等知名品牌达成长期合作。
招股书披露了旗下ARA粉剂产品前五大客户与非前五大客户的采购对比情况,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ARA粉剂产品前五大客户的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248.55元/kg、246.09元/kg、237.56元/kg、149.12元/kg;ARA粉剂产品非前五大客户的平均采购单价为233.93元/kg、223.09元/kg、223.56元/kg、221.47元/kg。
(截图来自招股书)
招股书解释,2020年上半年,ARA粉剂产品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达七成,其采购单价低于非前五大客户,是因为飞鹤、君乐宝等大客户的议价能力较强。
可是奇怪的是,2017年至2019年期间,ARA粉剂产品前五大客户的采购单价却一直高于非前五大客户,难道这三年前五大客户的议价能力比非前五大客户还低?不知润科生物该作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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