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证监会官网获悉,广西北部湾银行定增申请获证监会审核通过。据了解,该行本次拟定向增发4.09亿股,发行价格为2.6元/股,预计募资10.634亿元。
证监会同时披露了对北部湾银行定增申请的反馈意见及北部湾银行的回复情况。
关于股东股权冻结、质押方面,据北部湾银行披露,截至本次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日,股东被冻结的股份4.57亿股,占总股本6.01%。该行股东质押股份9.48亿股,占总股本12.49%。
北部湾银行律师认为,北部湾银行上述被质押和冻结的股份分布较分散,且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同时,针对律师发表意见不完整的问题,北部湾银行律师按照有关要求,逐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包括本次发行的价格、发行对象、投资者适当性、限售情况、募集资金用途等。
北部湾银行律师认为,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且公司已经采取了保障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的资本监管指标能够持续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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