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下简称“银登中心”)数据显示,开立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的机构正逐步增加。截至2021年3月12日,已有包括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共计155家机构(含分行、分公司)开立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
具体看,国有大行已开立账户的有41家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已开立账户的有32家机构,地方资产公司中已开立账户的机构有18家。
按要求,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业务的出让方和受让方,均需在银登中心开立账户。出让方包括国有大行、股份行,以及监管部门同意的其他机构。此外,经机构总行(总公司)授权同意,分支机构也可作为出让方。受让方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监管部门同意的其他机构。此外,经总公司授权同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也可作为受让方。
根据此前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批参与试点的银行包括6家国有大行和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参与试点的不良贷款收购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其中,参加试点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经营管理状况较好、主营业务突出、监管评价良好,并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同意文件。
公开信息显示,宣布试点开始后,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出售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持续推进中。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相关债权涉及各个地方,有业内人士分析,部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或对这类业务兴趣更浓厚,这类业务投入资金量较小,也是开立账户较快增加的原因之一。
对于不良贷款转让的后续处置,浙江金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晓丹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目前业内比较关注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资产包后的处置团队建设、处置方式、风险把控等问题。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