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廖蒙)4月2日,央行官网披露《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附加监管规定》),该项意见征求将于5月1日结束。根据起草说明,《附加监管规定》分为总则、附加监管要求、恢复与处置计划、审慎监管、附则等五章,共二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立法目的和工作机制、明确附加监管要求、明确恢复与处置计划要求以及明确审慎监管要求。
在明确恢复与处置计划要求中,《附加监管规定》提出,将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又称“生前遗嘱”)作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的一项重要工具。在制定计划时,系统重要性银行要全面梳理重要实体、关键业务和自救资源,增加总损失吸收能力的要求,保障机构拥有充足的自救资源。通过恢复与处置计划的制定和审查,系统重要性银行要全面梳理风险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透明度、降低复杂性,提高自救能力,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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