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不讲规矩,就会给内循环添堵
3月3日,复旦大学教授孙金云的一项调研成了网上热议的话题:最近,他带领团队做了一项“手机打车软件打车”的调研。该团队在国内5个城市,花50000元,收集了常规场景下的800多份样本,得出一份打车报告。报告显示:苹果机主更容易被专车、优享这类更贵车型接单;如果不是苹果手机,则手机越贵,越容易被更贵车型接单。
就技术层面而言,对企业来说,设计出这样的软件,应当难度不大。但是,就隐蔽性来说,应当还是比较强的。要不是复旦大学孙金云教授的团队做了这样一项调查,谁知道打个车还有这么多名堂,甚至可以认为是黑幕。而从产生的影响来说,就很大了。因为,它直接对消费者利益带来了损害,且这种损害不是几元钱的问题,而是企业的形象和信誉问题。
对于大数据杀熟,我们已经听到过太多的议论、太多的案例、太多的质疑。而利用算法、利用已获取的数据和信息等对消费者玩心计、给消费者设陷阱,也是近年来网络消费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而往往这种现象,对绝大多数消费者来说,都是无法判断和知晓的,是在不知不觉中被平台伤害的。甚至在被伤害的同时,还要对平台表示感谢。
可以想象,平台能够设计出“苹果优先”、“价贵优先”这样的方案,以及在优惠上实行不同政策,实际是在想当然地把“苹果”和“价贵”作为判断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标准,从而做出更有利于苹果利益的行为。殊不知,年轻人大多喜欢苹果手机、喜欢买一些相对高档的手机,而年龄稍大者,则喜欢用普通手机。用普通手机者,不一定没钱。用苹果手机者,也不一定有钱。这种想当然的行为,显然给手机用户打车带来了伤害,甚至人为地分出个三六九等来。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全面到来,特别是移动支付等的快速普及,网络消费已经成为广大居民最为看重的消费手段之一,也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国内大循环形成的重要力量之一。如果平台只顾自身利益,而不顾消费者利益,从而在技术开发、产品设计、方案提供等方面,人为制造陷阱,诱导消费者消费,损害消费者利益,就是对消费拉动经济作用的阻碍,会对内循环形成添堵。要想更好地发挥网络消费在内循环中的作用,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平台就必须严格依法管理、规范运行,不要为了一己之利损害消费者利益。否则,早晚会被消费者用脚投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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