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解读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中,实施父母育儿假首次正式在纲要草案中落地,此前尚处于探索阶段。纲要草案中提到,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在关于教育的内容中,纲要草案提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60%,在边境建设100所“国门学校”。
改革完善人口统计和监测体系
纲要草案中提到,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完善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政策和产假制度,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改革完善人口统计和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60%
在关于教育的内容中,纲要草案提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60%。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支持发展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推进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特色发展引导机制,增强高校学科设置针对性,推进基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稳步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优化区域高等教育资源布局,推进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振兴。
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纲要草案还提出,在边境建设100所“国门学校”。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92%以上。规范校外培训。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提高到90%以上。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其中列出的教育提质扩容工程显示,以教育基础薄弱县和人口流入地为重点,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4000所以上。在边境县(团场)建设100所“国门学校”。
其他亮点
城镇化
鼓励都市圈社保和落户积分互认
纲要草案指出,依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中心城市,提高一小时通勤圈协同发展水平,培育发展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
以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等轨道交通为骨干,打通各类“断头路”“瓶颈路”,推动市内市外交通有效衔接,提高都市圈基础设施连接性贯通性。
鼓励都市圈社保和落户积分互认、教育和医疗资源共享,推动科技创新券通兑通用、产业园区和科研平台合作共建。鼓励有条件的都市圈建立统一的规划委员会,实现规划统一编制、统一实施,探索推进土地、人口等统一管理。
养老
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
纲要草案中提到,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更好满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特殊困难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
要综合考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力结构变化等因素,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发展银发经济,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等新业态。
民生
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在民生福祉方面,纲要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的民生福祉要达到新水平。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
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3年。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生态
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下降10%
纲要草案指出,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要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业窑炉治理、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以上。
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城市水体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基本消除劣V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重点流域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推进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本版文/本报记者 张夕 统筹/刘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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