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后还将移交司法审判。
2月24日,从中国庭审公开网获悉,原招商银行(600036,股吧)南京分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胡某权内幕交易案,于24日上午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
早在2018年8月,中国证监会曾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胡某权内幕交易“维格娜丝”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
根据证监会披露,2016年4月上旬,株式会社衣念世界(以下简称衣念世界)拟出售衣念时装香港有限公司(衣念香港)及其关联方持有的Teenie Weenie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寻找潜在的投资人,其中包括维格娜丝。
2016年7月29日,衣念世界告知维格娜丝竞标成功。同日,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召开对维格娜丝的授信审批会议,胡某权参会并发表意见。2016年8月25日,招商银行总行审贷会审批通过维格娜丝融资方案;2016年8月29日,维格娜丝获悉招商银行总行审批通过维格娜丝融资方案。
此后,胡某权开始操纵两个证券账户交易维格娜丝股票。2016年8月18日至25日,“胡某权”账户买入“维格娜丝”股票1.38万股,截至2017年8月24日全部卖出,实际获利6.67万元。另胡某权还利用了他哥哥胡某凯名下的证券账户,实际获利1.63万元。
胡某权自2015年9月起任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先后两次参加2016年7月29 日和8月2日针对维格娜丝的授信审批会议,并发表意见,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16年7月29日。
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胡某权违法所得8.3万元,并处以24.9万元的三倍罚款。
内幕交易作为严重侵蚀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近年来,证监会已多次重拳出击查处,内幕交易的处罚也并非“罚酒三杯”完事,对违反法律的案件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后,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近日,证监会通报的2020年案件办理情况显示,内幕交易案件仍多有发生,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涉案占比依然较高。2020年,新增内幕交易立案案件6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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