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卓泳
“很多国企跟我们交流后,都想投身做VC(风险投资),但我都会问一句‘你们的体制支持你们这样做吗?’”一名国内某大型国有创投机构相关负责人曾这样对记者表示。在他看来,虽然国有企业不差钱不缺项目,但要做一名真正的VC投资人,却比市场上的许多机构都难很多。
毋庸置疑,创新已成为当今社会各个市场主体走向长足发展的根本驱动力,上至千亿央企、下到小微企业对此基本达成一致共识,但是,能否真正实践创新,则从各方面考验着每个企业,尤其是给市场地位特殊、规模体量庞大的国有企业提出很大的挑战。
近些年来,不少地方国企和中央企业都纷纷围绕自己的主导产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比较典型的有华润集团、招商局集团、五矿集团等,其投资的阶段基本覆盖了早中后期。受制于体制机制和成熟规范的管理体系,在国企央企内部搞创新确实很容易四处碰壁,而即便没有国有体制的束缚,大型企业的内部创新也往往举步维艰。不难发现,即便是在海外国家,许多创新也是脱胎于大企业,在外部孵化而成的。
国有企业单独设立子公司专门从事创新投资,可以看到有两个好处:第一,投资公司不属于牌照类的金融机构,做投资相对更灵活;第二,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可以撬动更多的市场资金和资源推动集团业务协同发展,与此同时还可以与各业务建立起有效的“防火墙”,即便投资失败也不会直接影响到具体的产业业务。
但是,“体制内”的VC如何才能在市场中获得一定的话语权?其中的“道”与“术”非常关键。从“道”的层面来看,需要深刻认识到风险投资的本质,早期创业项目有1000种理由可以导致其失败,作为国有资产,能否包容这种失败,用什么机制来把风险概率和亏损率降到最低,尤为重要。
从“术”的层面来看,第一,需要把握好风险投资失败是否归属为国有资产流失?这不仅要求事先对此有明确的定义和规定,还要求对投资的整个过程做出更加细化的合规管理。比如,现在多家国资背景的创投机构都实施的“跟投制度”,要求基金经理拥有对项目的建议权,有跟投的义务也有分享超额收益的权利,这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激励。
第二,在充分认识到创新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之后,需要给创新投资充分授权。所谓的授权,不仅仅授予投资的自由度,对项目筛选、评估、投决等环节给予充分的信任,还需要在激励机制、人员待遇、退出分配等方面充分市场化,任何一个环节与市场脱钩,都将功败垂成。
最后,体制内的“大锅饭”看似吃得热热闹闹,但如果做出成绩却没有论功行赏,则会丧失创新投资的动力。
说到底,VC(风险投资)/PE(私募股权投资)行业最需要的是专业化和市场化,国有资本倘若真心想入行,还真的需要认真领悟市场的真谛,在市场之路上且行且修炼。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