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I发布了“电信消费者保护(第八修订)条例”,2015年“公众咨询,邀请利益攸关方的评论.TRAI一直在消费者收到有关与数据会议期间使用的数据量有关的信息的若干投诉。服务提供商通过特殊的关税凭证或组合凭证(数据包)以及通过某些关税计划,提供对数据的大量关税。正如一般而言,除了指定限额之外的任何使用的关税都大大提高,以防客户不知道达到优惠关税的限制,它会征收大量费用,导致突然的账单休克或意外扣除余额金额。消费者还致力于他们对移动电话上的互联网服务激活的关注,而无需其同意和知识导致突然扣除数据使用费用。Trai审查了这些投诉,并认为需要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些客户的真正担忧。在这方面,TRAI建议修改2012年的电信消费者保护法规,以提供以下内容,以保护移动消费者的利益:与数据使用的消费者信息:建议将服务提供商授权提供信息,通过SMS或USSD向移动用户提供,该移动用户,他们已经订阅了除了通过数据包之外的数据连接,关于使用的数据量和其数量在每5000千字节的数据使用之后。还提出要求服务提供商提供通过数据包采用数据连接或通过关税计划进行数据连接的移动用户,每当数据使用限制达到50%的限制时,通过短信或USSD的警报。 ,90%和100%的数据限制。此外,当使用达到限制的90%时,还应传播有关超出数据限制超出数据限制的适用关税的信息。数据服务的激活或停用:建议仅在明确同意中激活或停用数据服务通过订购短短的代码1925,根据规定的程序,以获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和停用数据的规定程序。此外,还应通过周期性间隔,不超过六个月的短信通知客户关于规定的程序,以便停用数据的规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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