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河基金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从何而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国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以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不断拓展的新型领域安全。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作为公民我们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1.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随意发布至互联网。
2.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照片时,谨防照片中出现未经允许拍摄的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未经允许请不要拍摄军人照片、军车车队等。
3.理性表达爱国行为,不要受人挑唆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和图片,不参与出版和传播政治性出版物。
4.出国旅行归国时,请不要携带国外的水果、蔬菜等,不要携带国外的土壤,更不要携带动物标本,谨防破坏我国的生态安全。
5.积极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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