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建)4月12日,碧桂园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和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将延迟寄发有关撤销蓝光嘉宝服务上市地位、现金要约收购等事项的通函。
公告显示,2021年3月22日,碧桂园服务的全资附属公司碧桂园物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与蓝光和骏订立协议一,蓝光和骏向碧桂园物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蓝光嘉宝1.15亿股H股及75万股内资股,转让价款为49.64亿元。
交易完成后,碧桂园物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将拥有蓝光嘉宝约1.27亿股股份,占蓝光嘉宝于公告日期的全部股权约71.17%。因此,蓝光嘉宝将成为碧桂园服务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综合并入碧桂园服务集团的财务报表。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披露,碧桂园物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拟将蓝光嘉宝从联交所除牌,因此,蓝光嘉宝已同意召开蓝光股东大会,以供蓝光独立股东考虑除牌决议(及其他事务)并投票。如除牌决议获批准,其在该等要约的要约期结束后才会生效。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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