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以下简称“金融委会议”)召开,点题地方金融机构治理与监管问题。
会议认为,地方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体系的“毛细血管”,总体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同时,部分地方金融机构风险有所暴露,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有待完善,需要高度重视。
为何本次会议特别强调地方金融机构的治理与监管?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向《中国银行保险报》指出:“化解、处置风险与补充资本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地方金融机构的问题。只有在化解风险、注资的同时,不断优化监管环境,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地方金融机构才能从根本上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强化监管引导与履职尽责
实现地方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既需要“内功”支撑,也需要“外力”守护。针对外部监管,本次金融委会议明确提出,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风险集中度、关联交易、数据真实性等的监管;加强监管科技建设,提升监管效率和覆盖面。同时,要强化监管追责问责,严肃查处金融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
可见,聚焦股东股权问题、提升效率与履职尽责,是做好监管工作的关键。
聚焦股东股权问题。银保监会于2018年至2020年系统组织开展了“农村中小银行股东股权三年排查整治行动”,对农村中小银行进行“体检”。3年来,3898家农村中小银行全部完成了机构自查和监管检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监管部门多管齐下,重拳出击清理整治股东股权违规乱象。
聚焦提升效率。多年来,银保监会持续将加强监管科技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包括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进公司治理监管方式手段,提升监管数字化水平。
聚焦履职尽责。2020年,银保监系统共纪律处分164人。加快补齐监管短板,堵塞制度漏洞,2020年完成61项监管规章制度建设。重拳治理乱象,保持案件处罚问责高压态势。
与此同时,不少专家对如何进一步提升外部监管的灵活性、敏捷性、差异性提出了期待。
“与社会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高度期待相比,我国在市场准入、业务创新等政策方面仍偏审慎,中小银行机构发展受到较多限制,市场竞争力不够强。”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
曾刚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提升差异化监管能力,施行分类监管。“如果小银行和大银行的监管要求是一致的,小银行就必然会追求规模或跨区域发展,业务模式上也必然要向大行‘抄作业’。”曾刚说:“聚焦高质量发展,我们应该考虑对不同类型银行分类施策,适度对地方中小银行简化监管指标要求,为引导小银行更好地聚焦本地经济、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创造更好的条件。”
注重体制建设与人才培养
在外部监管环境不断优化的同时,地方金融机构更需要花大气力提升内部治理能力。
董希淼指出,目前,部分地方金融机构存在经营模式粗放、偏离主业主责、风险意识淡薄、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和力度不足等问题。对此,董希淼建议,“首先,地方金融机构应完善公司治理,减少内部人控制和不规范的关联交易,形成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其次,应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资产端要降低不良贷款率,回归本源,加大对优质小微企业和乡村振兴服务力度;负债端应大力发展零售业务,通过提升服务和良性产品创新,提高稳定资金来源。再次,应完善风险监测体系,不仅要按相关办法规定计提贷款拨备、提高资本充足率,还要完善日常动态的风险监测体系,防患于未然。此外,还应特别关注有较大概率出现流动性风险的金融机构,提早调整和预警,做出应急方案。”
《中国银行保险报》在采访部分农商行时了解到,去年,地方性金融机构确实在提升公司治理能力与内部合规建设方面下了大气力。慈溪农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该行加强问题整改落实,认真配合省农信联社巡察、宁波银保监局现场检查、反洗钱执法检查等各项检查审计,深入开展全面风险评估、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等自查工作。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出多项制度改革。
针对内部治理,本次金融委会议在强调地方金融机构需完善公司治理、坚守自身定位的同时,还提出要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约束“一把手”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奉化农商行有关负责人向《中国银行保险报》介绍了该行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做的工作。去年,奉化农商行平稳有序推进董事会、监事会和领导班子换届,优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加强干部员工队伍建设,形成体系化的储备后备人才、人才发展通道和内部岗位等级体系。
董希淼建议,应提高合规类指标和风险类指标在“三会一层”及其成员履职和绩效考评指标中的权重。同时,加快推出并运用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手段,完善中小上市银行薪酬结构,避免因短视行为导致银行风险的积累,影响银行的长远利益,增强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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