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认为,保护投资者需要统筹考虑资本市场发展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融资者和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关系。
开源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赵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新证券法中关于“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理念,体现在证券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和监管等各个方面。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源头活水’。”赵伟表示,我国投资者保护工作体系日趋成熟与完善,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更多类型的资金有效流入资本市场、合理配置,构筑投融资良性生态;有利于资本市场发挥财富管理功能,进一步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助力扩大内需,实现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等。
“要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要统筹兼顾好投资者和融资者关系。”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融资者要想使企业高速发展、做优做强,需要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获得资金;投资者将多余资金投资于资本市场,期望获得超额收益。因此,资本市场在保障企业能顺利实现融资的同时,还要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注册制改革是对投资者、融资者关系的平衡。”陈雳表示,注册制的核心在于保障市场信息公开透明,减少不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保障投资者的基本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000166,股吧)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下投资者保护方面的主要问题在于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对科技、创新、制度等存在理解上的差异。过去两者的差异主要是在资金规模和获取信息的速度方面。现在大量上市公司都是科技型企业,投资科技型企业就需要理解公司科技研发团队,研发能力,企业产品的科技等级,企业研究科技成果的市场前景,及其在行业中的推广力度等。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这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认知障碍。
“如何推进咨询研究的普及工作,让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在对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的认知理解上取得大致平等,是比较重要的。”杨成长认为。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