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消息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案例中,因平台上快餐店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公示相关信息,“饿了么”经营主体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被执法机关罚款23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在2020年8月11日有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处罚单位为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结果为处二十三万元罚款。
据悉,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还曾于2018年至2020年期间多次被行政处罚,处罚事由包括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为超范围经营冷食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饿了么”平台违法提供网络交易服务,责令整改后仍存在同样问题等。
资料显示,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法定代表人丁一辰,经营范围含电子商务;食品流通;仓储管理;从事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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