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一个新闻。
非常魔幻。
有个王女士联系了一个节目组,说自己的妈妈被保险公司骗着买了240多万的保险,她卧底了一年查到证据,她要钱无果,于是决定借助电视台的力量向保险公司讨一个公道。
打不过它们,就加入它们。
为了搜集自己妈妈是怎么被骗的,王女士加入保险公司寻找证据,足足当了一年的业务员,才终于发现了门道。
保险公司大概也没想到,给员工的正常培训,竟然培训出了内鬼。
大概是从04年开始,一对做保险的两口子盯上了王老太,套路还是那个套路,每天嘘寒问暖,说银行不如保险利息高,银行会倒闭,保险公司不会倒闭,让王老太买保险。
04年的市场,主流产品就是各种被包装成理财的年金险,毕竟那个时候人们的保险意识普遍不成熟,你拿重疾险出来卖,等同于咒人家有事。
老人家哪想那么多,只想着为自己后代多做点事情,于是就给自己、老伴、儿子、儿媳妇、女儿、孙女都买了保险。
当时卖保险的两口子还跟王老太说,你只管给我钱,啥都不用管,也别叫孩子们知道,免得他们跟你生气。
就这么的,王老太这保险一买就了十几年。
而买保险的240万,是王女士卖车卖房的钱,还有王老太子女给的日常花费,甚至还有王老太借的钱,然后一股脑地都买了保险。
王女士在保险公司勤勤恳恳做了一年业务员,卖了一年的保险,才终于发现证据,
1、王老太没资格给儿媳、孙子买保险。
按照咱们国家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对被保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才可以投保,通常来讲得是法律承认的关系,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等,要么就是其他具有扶养抚养或者赡养关系的人。
儿媳、孙子不是不行,但从合规角度上来说,需要被保险人同意,也就是儿媳同意才行,孙子要是未成年,得监护人王女士和她老公同意才行。
而王老太买的保险,除了王老太自己,谁都不知道。
2、她妈的保单,是业务员代签,不合规。
因为王老太根本不识字,而代签这种事完全可以申诉合同无效。
王女士和记者一起去保险公司要说法,保险公司负责人云淡风轻地表示,银保监会已经介入调查,正在约大家一起谈。
有证据,有媒体报道,看上去让保险公司全额退保应该板上钉钉了,但你们要这么想就图样图森破了。
两天后,本来是王女士跟记者约好再次见面的时间。
但王女士没有出现。
当记者拨打王女士的电话,王女士跟记者说,她解决了,这事是个误会。
记者当时就懵了,合着你闹了半天,又要求我跟银保监会沟通又找保险公司的人理论,今天告诉我,这事是个误会?
记者不甘心,就自己去找了保险公司分部的负责人。
那个负责人很负责,打算闭门不见。
但话还没跟手下交代清楚,就让记者撞了个正着,面对镜头,负责人只好拉着记者走进了一间会客室,说他们经过调查,并不是240万的保单全部有签名问题,而是王女士母亲的7份保单有问题,现已经帮她办了补签名手续,顺便还更换了服务人员。
事情到这里,就算结束了。
我们本来以为,为了找到自己妈妈被骗的证据,在保险公司卧底一年找证据的王女士,会成为踢爆保险行业违规操作乱象的“吹哨人”,我们也确实感受到了王女士心里那份委屈和正义感。
但结果,还是出人意料。
我们当然不能责怪王女士,她完全可以选择跟保险公司私了。
毕竟,始于理想,终于现实,这才是生活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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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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