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吴博峰)日前,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发布官方声明,呼吁对滴滴、优步合并案进行反垄断调查,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出租汽车行业正规企业和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消费出行需求的提升,我国网约车市场规模正在快速增长,已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方式。
交通运输部官方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0月,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共收到订单信息6.24亿单。其中,当月订单总量超过100万单的网约车平台共有8家。
伴随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网约车市场非法运营以及低价竞争现象不时发生。今年3月,滴滴推出花小猪平台,采用“0元打车”、“大额红包”、“百元现金”等补贴和低价方式,在三四线城市中抢占巡游车和正规网约车市场。被有关地方交通监管部门约谈。
今年11月,青岛市交通运输局、青岛市公安局等七部门对滴滴进行了联合约谈。事件起因是有关部门发现,滴滴旗下花小猪打车App存在向无证车辆、无证驾驶员派单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损害乘客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认为,滴滴除了在与优步中国合并时未做经营者集中申报,合并以来存在“向无证司机派单从事非法运营”、“推出花小猪平台低价补贴”等行为,对巡游出租车企业形成了不公平竞争。
作为消费者出行的重要方式,网约车市场竞争应以保护消费者以及从业者利益为基础,非法经营以及低价竞争的做法违背了行业合规、安全发展的共识。
网约车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各方权益保护离不开政府的合理监管。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反垄断调查,凸显了政府主管部门对于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的决心。《反垄断法》实施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律师褚霞表示,今年11月出台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对平台经济领域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提出了更多细化且符合行业要素的意见。该《征求意见稿》也有望解决我国平台经济领域中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难题。她认为,如果垄断行为限制、阻碍了竞争,对消费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也将最终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应当依法对垄断行为予以规制。
针对网约车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认为,网约车平台具有部分公共管理的属性,作为出租车接单来源之一的网约车平台,应当确保平台内参与者的公平竞争。“派单规则的公平性已经成为网约车平台作为平台经营者越来越绕不过的话题,滴滴不断遭到出租车司机诟病的原因就在于派单歧视”。他表示,确保平台规则公平性的立法和平台的自我约束变得越来越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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