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三盛控股发布公告称,其已完成有关收购物业集团的主要及关连交易以及根据特定授权发行代价股份。
于2020年8月24日,买方(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协议,以代价3.47亿港元向卖方(控股股东)有条件收购销售股份,代价将于完成日期以发行及配发代价股份(即4948万股新股份)方式支付。
作为收购事项的一部分,于2020年8月24日,福州伯盛与林先生及福州三盛订立贷款协议,据此,福州三盛将根据通函所载的条件继续向福州伯盛集团提供人民币6.5亿元贷款,而福州伯盛集团将为此而提供该等质押物业及股份质押,作为就林先生控制的私人实体取得贷款融资之担保;及按一般商务条款向福州伯盛集团提供所需金额计息无抵押贷款,以供发展该等目标物业。
鉴于协议及贷款协议的条款互相补足,协议的完成与贷款协议的完成同时于2020年11月24日发生,贷款协议于完成日期至2021年10月31日生效。
紧接完成前,公司拥有4.41亿股已发行股份。完成后,根据独立股东于2020年10月19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授出的特定授权,按发行价每股代价股份7.02港元向卖方正式配发及发行入账列为缴足之4948万股新股份,于本公告日期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经发行代价股份扩大)约10.09%。因此,紧随完成后,公司拥有4.9亿股已发行股份。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