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天眼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近日公布关于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银行”)龙岩分行被处罚的信息。
信息显示,泉州银行龙岩分行为客户办理的一般贸易付进口粗甘油货款业务,未审核发现申报数据收付汇性质错误申报为预付货款。国家外汇管理局龙岩市中心支局对泉州银行龙岩分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3.5万元人民币。
资料显示,泉州银行是成立于1997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于福建省泉州市。泉州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为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5.14%;第二大股东为连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95%;第三大股东为厦门象屿(600057,股吧)东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66%。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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