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贺觉渊
9月23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打造集聚发展高地、增强要素保障能力、优化投资服务环境四方面重点任务。
在聚焦重点产业投资领域上,《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5G建设投资,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芯片、高端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关键软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在光刻胶、高纯靶材、高温合金、高性能纤维材料、高强高导耐热材料、耐腐蚀材料、大尺寸硅片、电子封装材料等领域实现突破。提升稀土、钒钛、钨钼、锂、铷铯、石墨等特色资源在开采、冶炼、深加工等环节的技术水平,加快拓展石墨烯、纳米材料等在光电子、航空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应用。
在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上,《指导意见》指出,将充分发挥产业集群要素资源集聚、产业协同高效、产业生态完备等优势,利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开放平台,促进形成新的区域增长极。主要聚焦在增强产业集群创新引领能力、推进产城深度融合、聚焦应用场景建设、提高产业集群公共服务能力四个方面。
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上,《指导意见》要求,首先要加强政府资金引导。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项目的投资牵引作用,按市场化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其次是要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建立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中心或事业部。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加大科创板等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公司)债券发行力度。支持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等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是要推进市场主体投资。依托国有企业主业优势,引领、带动各类所有制企业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力度等。
此外,在优化投资服务环境上,《指导意见》还提出,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动重大项目“物流通、资金通、人员通、政策通”。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统筹做好用地、用水、用能、环保等要素配置,将土地林地、建筑用砂、能耗等指标优先保障重大工程和项目需求。加强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鼓励地方盘活利用存量用地。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建立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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