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成都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违规行为的通报。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青客公寓”品牌旗下成都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未开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与成都青客为同一法人代表的成都黎武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果语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海语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火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未向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开业信息,未开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游离在监管之外。
“美丽屋”品牌旗下北京联优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悦丽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开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其关联公司成都美丽屋科技有限公司未向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开业信息,未开设租金监管账户,游离在监管之外;北京联优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涉嫌存在“长收短付”的高风险经营行为及拖欠房东租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该通报指出,“青客公寓”与“美丽屋”漠视群众利益,在双方未签订正式并购协议,并且未通知房东、租客的情况下,由成都黎武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租客原本应付给北京联优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租金,涉嫌侵犯房东、租客合法权益。
经研究,其决定对成都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黎武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果语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海语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火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悦丽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都美丽屋科技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责令立即整改、信用记减分的处理。
整改期间暂停上述公司在58同城等网络信息平台的房源发布,暂停网签备案权限。以上公司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线索依法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成都住建局方面表示,希望各房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引以为戒,切实加强经营服务行为约束和规范,严格执行房产中介管理和住房租赁企业管理相关规定,并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住房租赁乱象行为,终止不规范的业务,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服务。
据悉,下一步,成都住建局将持续整顿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努力规范机构和企业的经营行为,并将联合发改、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网信办等职能部门严厉打击房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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