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证监局连发三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川财证券副总裁、固收部总经理、投资经理均因债券交易业务过程中存在相关合规问题被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57号,经查,川财证券在开展债券交易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债券交易业务部门经营管理混乱,债券交易部门岗位人员未有效隔离和管理,债券交易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控制、清算交收等关键岗位存在混合操作。二是债券交易行为管控不足,部分业务人员利用个人通讯工具询价,部分交易询价记录缺失,个别交易存在先成交后申请的情况。三是交易对手和交易债券管理不到位,资管产品投资债券的交易中,存在买入的债券未入池公司债券池白名单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307号)第二条等规定。吴琼作为川财证券副总裁(2013年11月24日至2018年11月5日期间分管自营业务,2018年11月6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分管资产管理业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因此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同时四川证监局还对川财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安健和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赵彤也出具警示函,理由是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业务存在违规,安健、赵彤两人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
去年至今收四张罚单 债券交易监管高压
公开资料显示,川财证券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金6.5亿元,公司总部位于成都,下设15家分支机构,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设有分公司。公司排名前三的股东为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1.81%;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9%;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
事实上,川财证券已非首次被罚,去年就曾因合规内控等多项问题被监管多次点名。去年11月,川财证券因受托管理发行人债券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督导发行人披露,未及时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发行人重大涉诉事项相关进展情况;亦未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发行人全部股份被质押有关情况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去年9月,川财证券因合规管理及内控不到位等三项违规被四川证监局责令整改,同时时任总裁助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王海阳因对相关违规负有责任被出具警示函。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近年来债券风险事件频发,券商相关债券业务也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就在今年6月,证券会一口气发出7份罚单,对万和证券、中邮证券、华宝证券、山西证券(002500,股吧)和红塔证券5家券商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均与债券交易业务有关。主要包括内部经营管理混乱、合规管控不足、关联交易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