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红资管
根据2018年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东方红资产管理旗下大集合对标公募基金管理,相关大集合产品需变更为公募基金。
东方红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为“东方红稳健成长集合”)变更为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混合基金”),于2020年10月29日起生效,基金合同亦于同日起生效。
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设的B类份额(010225),12月7日起开放申购。
变更前后产品名称有何差别?
变更前为东方红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后为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前后产品类型有何差别?
转型前产品类型为“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型后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混合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有何区别?
2020年10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后,原东方红稳健成长集合份额变更为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混合基金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不可申购(红利再投资份额除外),每个开放日可赎回。
新增设B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后每个开放日可申购(开放日以管理人公告为准),申购的B类基金份额需锁定持有三年方可赎回(由红利再投资而来的B类基金份额不受锁定期的限制)。锁定期的设置可以帮助投资者规避追涨杀跌的人性弱点,获取中长期投资收益。
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混合基金的投资范围是什么?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股票、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等。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中的融资业务。
本基金所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被调出精选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投资该股票,并应当逐步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合。但本基金所投资精选层挂牌股票因转板上市被调出精选层的除外。
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混合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
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股票的5%。
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混合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20%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混合基金管理费如何收取?
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混合基金的管理费分为固定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固定管理费按日计提,按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业绩报酬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每笔申购份额(或红利再投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A类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分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日和本基金终止日计提业绩报酬,B类基金份额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日和本基金终止日计提业绩报酬。
原东方红稳健成长集合份额变更而来的A类基金份额:
(1)固定管理费的年费率由原东方红稳健成长集合的1.5%降为0.8%。
(2)业绩报酬:
相比原东方红稳健成长集合,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混合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及计提比例有一定变化——计提基准上调,而计提比例下降。
由于A类基金份额为原东方红稳健成长集合份额变更而来,所以每笔A类基金份额到业绩报酬计提日的持有期可分为两段,转型前集合份额的持有期区间以及转型后A类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区间,分别记为D1、D2。
具体来说,A类基金份额计提业绩报酬共有四种情况:
①R小于等于5%时,不收取业绩报酬;
②R大于5%小于等于6%时,转型前集合份额持有期间(D1)超过5%的部分收取20%的业绩报酬,转型后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间(D2)不收取业绩报酬;
③R大于6%小于等于12%时,转型前集合份额持有期间(D1)超过5%的部分收取20%的业绩报酬,转型后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间(D2)超过6%的部分收取20%的业绩报酬;
④R大于12%时,转型前集合份额持有期间(D1)超过5%不超过12%的部分收取20%的业绩报酬、超过12%的部分收取30%的业绩报酬,转型后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间(D2)超过6%的部分收取20%的业绩报酬。
A类基金份额业绩报酬的计算公式如下:(详细说明请参阅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注:E=(12%-5%)×20%=1.4%
新增设的B类基金份额:
(1)固定管理费的年费率也为0.8%。
(2)B类基金份额业绩报酬计算方法为,计算每笔基金份额整个持有期间(从申购日或红利转份额日至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年化收益率(R),R小于等于8%时,不收取业绩报酬,R大于8%时,超过8%的部分收取20%的业绩报酬。
B类基金份额业绩报酬计算公式如下:(详细说明请参阅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混合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开放申购(红利再投资份额除外,但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注: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B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除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注:由原东方红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变更而来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首日为参与东方红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的确认日,申购而来的B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首日为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确认日,由红利再投资而来的各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首日为红利转份额日。
东方红启航三年持有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为李竞先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验,7年投资管理经验。
曾任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研究员,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专户投资部投资主办人,私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投资主办人,公募集合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2013年12月开始管理集合资产管理产品,2020年3月开始担任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A类基金份额业绩报酬计算方法:原东方红稳健成长在年化收益率小于等于5%时不计提业绩报酬,在年化收益率大于5%小于等于12%时计提20%的业绩报酬,在年化收益率大于12%时计提30%的业绩报酬,记为计提条件1;转型后A类基金份额在年化收益率小于6%时不计提业绩报酬,年化收益率大于等于6%时计提20%的业绩报酬,记为计提条件2。
由于A类基金份额为原东方红稳健成长集合份额变更而来,所以每笔A类基金份额到业绩报酬计提日的持有期可分为两段,转型前集合份额的持有期区间以及转型后A类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区间,分别记为D1、D2。
A类基金份额业绩报酬的具体计算步骤:先计算每笔基金份额整个持有期间(从参与日或红利转份额日起至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年化收益率(R);再分段计算应提取的业绩报酬金额,在持有期D1按照计提条件1计算应提取的业绩报酬1,在持有期D2按照计提条件2计算应提取的业绩报酬2;得到的业绩报酬1和业绩报酬2两者相加后,再减去该笔基金份额从参与日或红利转份额日起至业绩报酬计提日已计提过的业绩报酬总额,所得的差值就是该笔基金份额在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应当提取的业绩报酬金额。(如果差值小于等于零,则本次不需要提取业绩报酬。如果本次为分红日计提,可提取的业绩报酬金额不得超过分红金额的20%。)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三年持有期基金。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与货币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系统性与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投资港股而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投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股票可能面临参与挂牌股票交易产生的风险等。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其他基金业绩不构成本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并根据风险承受能力购买相匹配的风险等级产品。基金由管理人发行与管理,销售机构不承担产品投资、兑付和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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