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潍坊银行原行长闫红兵受贿一案的判决书在裁判文书网上公开,闫红兵因为非法收受车位、现金等财物共计1853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被处罚金150万元,没收其违法所得667万元。
不服一审判决,二审维持原判
闫红兵出生于1970年,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 曾经担任潍坊银行行长、副行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裁定书中指出,在2011年8月至2017年这六年期间,闫红兵利用其担任潍坊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行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潍坊建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潍坊银行岳某、明天控股有限公司温某、徐某等人所送的车位、现金等财物共计1853万元(人民币,下同)。
法院认为,闫红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予刑罚。
在一审判决中,安丘市人民法院认定闫红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67万元,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847万元。
一审判决结束之后,闫红兵表示不服,以“原审判决认定其为国家工作人员且构成指控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系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出上诉,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改判其无罪。但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了原判,其裁定为终审裁定。
潍坊银行上半年净利润小幅增长至4.94 亿元
裁判文书显示,在闫红兵受贿一案中,受贿人涉及到明天控股有限公司的人员,实际上,“明天系”公司也曾是潍坊银行的重要股东,根据该行2017年的年报,彼时该行的前三大股东分别是融达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世纪鼎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德莱科 技有限公司。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融达信实业原名舜泽创业投资发展公司,设立时“明天系”成员刘鸿雁持股30%,被外界认为是名副其实的明天系公司。据启信宝显示,第三大股东的上海德莱科技,通过股权穿透可得知明天控股对其持有37.5%的股份。
而在2018年8月,明天系彻底退出潍坊银行股东序列。据《潍坊日报》当时报道,由潍坊市7家市属、区属国企整体受让市外股东在潍坊银行44%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地方国有持股比例达到79.15%,潍坊银行由此成为地方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从潍坊银行今年上半年的业绩来看,该行经营业绩小幅增长,上半年共实现经营利润 14.58 亿元,同比增盈0.49亿元,实现净利润4.94亿元,同比增盈0.08亿元。
另外,截至6月末,该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76% ,同比下行0.4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34.54%,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6.55个百分点。同时,该行全行的总资产为1634亿元,较年初增长13.20%。
在银行资本金方面,其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1%、9.15%和9.15%,三项资本充足率指标均处在下滑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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