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漫画/赵斌
第三只眼
非法集资除了P2P网络借贷、非法私募基金以及区块链金融之外,现在又添一个“收割粉丝型”。
据媒体报道,12月9日,一直与辛巴、方丈这两位网红主播以兄弟相称的“快手刷客神豪蒋爷”——真名蒋子华,以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杭州市海宁市公安局正式逮捕。
耐人寻味的是,在案件调查期间,又爆出了另一宗非法集资案。
多达2000名集资参与人加入了蒋子华等人组织的微信群组“投资理财”。他们的身份多是全职妈妈、上班族或在校学生。但他们具有彼此认同的身份——网红主播辛巴、方丈的狂热粉丝。
在“P2P爆雷,投资人损失惨重”、“打击非法集资,投资需理性”、“你想要人家利息、人家想要你的本金”等“投资者教育”信息漫天飞的当下,上述投资谎言毫不掩饰对投资常识的违背,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前赴后继地参与集资呢?
答案是超出常识的高回报率。所有集资犯罪能够得逞的共同特征,就是利用了人性中贪利、贪婪的弱点,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
以近年来“爆雷”新闻层出不穷的P2P网络借贷为例,P2P平台打着金融创新的名义,利用了信息不对称以及复杂的机器指令和算法,对不具备金融、投资背景的“小白”来讲具有相当的迷惑性。这类群体体现出相当程度的非理性和从众性特征,投资决定也非真正的“自我决定”。
由粉丝社群参与的非法集资案件,显现出来的非理性和从众性特征更为明显,集资行为人充分利用了粉丝这一群体“情绪性投入”的特点,达成集资目的。
众所周知,“粉丝经济”以情绪资本为核心,在“粉丝”对于偶像的狂热精神投入中,往往伴随着一系列同样狂热的消费等行为。这种行为在学术上被称为“羊群行为”。
羊群行为通常指在不完全信息环境下,行为主体因受其他人行动的影响,进而忽视自己的私人信息而模仿他人行动的决策行为。由于羊群行为具有传染性,因此存在于多个行为主体之间的羊群行为现象又被称为羊群效应。
经济学家Bikhchandani和Sharma认为羊群行为在金融投资领域里表现为投资者发现其他投资者的决策与自己掌握的私人信息相悖时,决定跟从其他投资者,此种“跟风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羊群行为。
而我国近年来大火的“直播打赏”、“直播卖货”等粉丝经济则将“羊群效应”演绎至登峰造极之地步,在疯狂逐利的动机驱使下,由此衍生了一些违反道德伦理、良善风俗、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而利用粉丝的喜爱与信任还有狂热情绪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则是突破了刑法底线。
经由上述观察,可以发现,非法集资犯罪的发生场域,除了人人喊打的P2P网络借贷、非法私募基金以及区块链金融,现在又新添一个“粉丝社群”。
“收割粉丝型”非法集资犯罪行为人充分利用了粉丝的非理性和从众性心理,与传销犯罪中的“洗脑式骗术”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往往比陌生人之间的犯罪交互更容易得逞。因此有必要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引起重视和警惕,加强投资者教育。而众多的粉丝们则需要时刻保持理性,抗拒羊群行为,以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
□董文蕙(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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