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12月8日,湖北银保监局发布罚单显示,因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行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武汉中支”)合计被罚18万元。
根据罚单,2019年8月15日,天安财险武汉中支在5010001380号记账凭证中以宣传费名义虚列费用向广告公司支付4.59万元。该笔款项实际由广告公司在扣除6个点费用后,将剩余4.31万元转至天安财险武汉中支程小龙银行卡,用于天安财险武汉中支渠道维护费用开支。
2019年8月20日,天安财险武汉中支在5010001406号记账凭证中以修理费名义虚列费用向广告制作中心支付3.86万元。该笔款项实际由广告制作中心在扣除8个点费用后,将剩余3.55万元转至天安财险武汉中支刘新君银行卡,用于天安财险武汉中支渠道维护费用开支。
2019年9月20日至23日,天安财险武汉中支在5010001643、5010001644、5010001646、5010001656四笔记账凭证中以招待费名义虚列费用8万元,费用经报销后资金全部汇集至天安财险武汉中支吴瑞明账户,该笔款项实际用于天安财险武汉中支非车险项目维护费用等开支。
综上,天安财险武汉中支被罚款15万元;相关责任人程小龙、刘新君、吴瑞明被予以警告并分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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