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展超
我国每年数万亿元的土地出让收入如何使用?相关改革文件即将出台,过往“取之于农,用之于城”的局面有望发生改变。
9月2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宏耀介绍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有关文件情况并答记者问。
这也意味着,讨论数年的相关文件即将出台。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时就提出,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制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政策性意见,所筹集资金用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而在今年初印发的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再次明确了这一改革思路。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今年2月份表示,当前财政收支压力很大,许多方面都在压减支出,但补“三农”全面小康短板的投入要保。今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三农”投入力度,要求抓紧出台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意见。
之所以要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一是乡村振兴需要实实在在的资金投入;二是过往土地出让收入“取之于农,用之于城”,在其使用范围上也有腾挪空间。
早在2012年,当时还在担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的韩俊在《农民日报》发表文章指出,土地收益的分配明显向城市倾斜,2011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已超3.15万亿元,到2011年10月末土地出让收益三农支出只有1234亿元。
近两三年,我国每年土地出让收入已经达到了六七万亿元的规模。如2018年是65096亿元,2019年是72517亿元。
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8月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2017亿元,同比增长9%。业内人士预计,按照当前土地市场态势,2020年全年土地出让收入有望超过七万亿元。
如此高额的土地收入资金是如何使用的?有多少投向了农业农村?按照当前相关规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中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农业土地开发,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10%用于教育资金。
而按照财政部和教育部2011年下发的文件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重点用于农村基础教育。这意味着,土地出让收益中将应有35%的比例用于农村农业。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23日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这些年来相关规定并未进行大的调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比例仍然较低,未来应该进一步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支出比例的基数并非是土地出让收入总额,而是土地出让收入总额减去征地拆迁等成本性支出的差额,即土地出让净收益。
从近些年的情况来看,每年土地出让净收益大概在出让收入总额的20%到40%。
第一财经记者根据官方资料统计,自2003年的1799.1 亿元到2014年的 8988亿元,这12年间地方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纯收益约为70433亿元,年均5869亿元。
而从2003年到2014年,这期间的土地出让总收入约为23.55万亿元,总体来看,这12年间土地出让纯收益占到出让收入总额的29.9%。
财政部发布的《2014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情况》显示,2014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城市建设支出4063.02亿元,占非成本性支出56%。用于农业农村支出2435.49亿元,占非成本性支出33.6%。
如果按照一年几千亿元的土地出让收益作为基数,假设今后用于农村农业的比例提高十个百分点,那么涉及到的资金就多达数百亿元。这对于国内的农业农村建设而言,可谓又一利好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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