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晚间,*ST仁智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已消除,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由于公司主营业务能力较弱,净资产总额较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和13.3.1条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因此,*ST仁智股票于2020年9月17日停牌一天,并于2020年9月18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0年9月1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仁智”变更为“ST仁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除了上述事项,记者注意到,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目前*ST仁智收到的只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12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4月1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博客,微博)》“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从此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经查明,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有虚构业务入账,其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开立商业承兑汇票事项;未按约定披露资金拆借事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仁智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昊旻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陈伯慈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林材松、黄文郁、金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罚款;对池清、吴朴、毕浙东、李芝尧、王晓、曹晓伦、冯芳、王友钊、嵇子薇、陈凯、刘捷、杨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拟对陈昊旻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
据“天眼查APP”显示,*ST仁智的主营业务为油气田技术服务和石化产品销售。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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