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日报刊文: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与安全性优于电子支付
光明日报9月9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表示法定数字货币封闭试点顺利启动,下半年将积极稳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研发,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大行”也正在大规模内测央行数字货币App,各家银行此前数月正在就落地场景等进行测试。央行数字货币和我们常用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等电子支付有什么本质区别呢?数字货币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呢?我们可从价值支撑、技术维度、实现和应用场景4个方面,了解央行数字货币的本质内涵。
首先,央行数字货币从价值维度来说是信用货币。
一方面,央行数字货币是人民币发展到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形态,顺应了数字经济潮流。另一方面,央行数字货币仍是中央银行对公众发行的债务,以国家信用为价值支撑,具有无限法偿性。与实物法币如纸钞或硬币相比,央行数字法币变的是技术形态,不变的是价值内涵。
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等电子支付工具在结算时,大多用的是商业银行存款货币。从理论上讲,商业银行都可能会破产。
当然,电子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以后,情况有所变化。此外,当前一些电子支付机构和平台会设置支付壁垒,比如只支持微信或者支付宝,但对央行数字货币来说,只要是能使用电子支付的地方,就必须接受央行数字货币。
总体来说,微信和支付宝等在法律地位、安全性上,没有达到与纸钞、央行数字货币同样的水平。
其次,央行数字货币从技术维度来说使用了加密技术。
公众最关心的是货币安全性、隐私性和便利性,加密技术是法定数字货币实现安全性、隐私性和便利性的关键要素。
从安全性来说,央行数字货币将最大限度地保障交易安全性,运用加密技术保证交易过程中端到端的安全,防止被窃取、篡改、冒充,具有无限法偿性。与之相比,互联网支付是基于银行账户的电子支付,难以避免挪用客户备付金、泄露客户信息、虚假交易等问题。
从隐私性来说,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像纸币和硬币一样易于流通,交易信息和个人隐私不会泄露给其他第三方,只对中央银行披露,实现“匿名可控”。传统的银行卡和互联网支付等,都基于账户紧耦合模式,无法完全满足公众对易用和匿名支付服务的需求。央行数字货币保持了现钞的属性和主要特征,在为用户提供不同于传统电子支付的点对点支付体验的同时,通过隐私保护技术确保用户数据安全,避免敏感信息泄露。
从便利性说,央行数字货币只需下载数字钱包就可使用,不需要申请银行账户,且小额场景不需要网络就能支付,支持“双离线支付”,也就是指收支双方都离线时,也能进行支付。只要手机有电,哪怕整个网络都断了也可以实现支付。在极端情况下,比如地震中通信都断了,央行数字货币也能支付。此外,由加密技术等多种技术保障,央行数字货币的流通和防伪成本也大大降低,减少了过去纸钞和硬币的发行、印制、回笼和贮藏等环节成本。
再次,央行数字货币从实现维度来说是算法货币。
央行数字货币出现,让我们可以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算法对货币的发行、流通、贮藏等进行深度分析,了解货币运营规律,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监管等干预需求提供数据支持。从这个角度,央行数字货币未来的发行将受算法影响。从另一个维度看,在数字货币的实现上采用了多种加密算法来保障安全可信,所以央行数字货币是当之无愧的算法货币。
最后,央行数字货币从应用场景来说有望成为智能货币。
货币形式的数字化,将有利于增加货币的可追踪性和可编程性,也有望让货币政策执行变得更加智能。货币的可编程性有非常大的想象空间,我们可以畅想未来的公益捐款,捐出的钱可以指定学校,这些钱在中间过程中不可能被挪用。一旦挪用了,其他机构是不会接收的。因此,央行数字货币还可广泛用于精准扶贫和财政拨款。
当然,正如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所说,当前央行数字货币是对M0的替代,即承担了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价值贮藏等职能,央行数字货币也不应承担除货币应有的4个职能之外的其他社会与行政职能。虽然数字货币的可编程性有很大的想象空间,但在现实应用前还需漫长探索积累。
(作者系中国电子商会区块链专委会培训部副主任,原题为《数字货币与电子支付究竟有何不同》)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