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发布了上月福州市区CPI(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运行情况。上月,福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下降0.8%,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比“三涨五降”。
其中,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4.5%,衣着类上涨1.7%,居住类上涨0.2%;交通和通信类下降4.4%,食品烟酒类下降3%,医疗保健类下降0.5%,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下降0.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2%。
1月至11月,福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7%,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比“六涨二降”。其中:食品烟酒类上涨7.7%,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4.8%,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4%,居住类上涨0.6%,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4%,医疗保健类上涨0.1%; 交通和通信类下降3.3%,衣着类下降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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