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从证监会官网获悉,广州银行IPO获证监会反馈,需对规范性、信息披露及其他方面共计51项问题进行回复。
股权问题受关注
股权和股东问题是证监会在IPO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方向之一。截至2020年4月末,广州银行非自然人股东数量为528名,自然人股东数量为10934名。
广州银行第一次注册资本变更后至2018 年末,曾存在部分贷款股东以股抵债、城市信用合作社自有资金出资股份、工会股权等情况形成自持股份合计1279.19万股。2018年12月29日,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3.29元/股的价格受让广州银行自持股份。
关于自挂股,证监会要求广州银行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自挂股的股数、形成及演变过程,以及目前的清理情况,同时说明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其是否存在代持股权情形。
对于员工内部持股情况,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持有广州银行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自然人股东共计191人,已有176人签署股份锁定承诺函。
证监会要求广州银行说明持股超5万股内部职工中15人由于无法联系等原因尚未签署股份锁定承诺函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说明解决其股份锁定问题的具体措施。
此外,需补充说明说明内部职工股的职工入股资金来源、是否存在银行提供借款、职工获受股权奖励情况等非自有出资的情况。补充披露董监高及其亲属持股情况。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47.62%
近年来,随着银行业快速发展,关联交易埋下的风险隐患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招股书显示,2017年-2019年,广州银行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9.21%、6.61%、6.08%;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60.70%、45.80%、47.62%,虽有所下降,但依然处于高位。
证监会注意到广州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较高,2017年还超过监管指标标准。广州银行需按业务类别,披露前十大客户的主要情况,说明超过相关监管指标标准的原因,是否受到监管处罚,是否说明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据悉,广州银行贷款客户主要所处行业为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截至2019 年末,三大行业客户贷款分别占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的 25.61%、22.03%和 16.71%。
证监会要求广州银行披露贷款业务主要集中的行业现状、收益与风险特征等;结合房地产市场调控趋严,房地产业贷款的发放条件,需提供相应抵质押物的具体情况,补充说明对房地产业的贷款占比较高的原因。
除需补充说明上述问题外,证监会还要求广州银行补充披露同业业务、理财业务及监管指标等相关情况。
据了解,广州银行IPO申请于今年6月获证监会受理,该行此次拟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9.25亿股(A股),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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