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逃废债”,监管层一直持“零容忍”态度。对于此轮债务违约,监管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
近期的国企信用债风波仍在发酵,给市场信心造成较大打击,引起了高层关注。
11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召开金融委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
会议指出,近期违约个案有所增加,是周期性、体制性、行为性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为此,金融委提出五大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责任;二是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四是加强部门协调合作;五是继续深化改革。其中特别强调,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
对于此轮AAA级国企债引发的金融市场风险,光大证券(601788,股吧)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称,其根源与债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长期存在问题、信用评级虚高且静态化不能同步调整,导致市场遴选机制失灵等有关。
“我觉得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让投资者重拾信心,这一表态无疑会缓和市场对信用债市场违约加剧的担心。”一位私募债投资人士说。
缓解债市情绪
近期,主体信用等级均为AAA级的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晨集团”)和河南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煤集团”)相继发布债券违约公告,“超预期”的违约令市场愕然。AAA是债券信用评级的最高级,意味着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违约风险极低。
随后几天,地方国企债违约迅速掀起了信用债市场的冲击波,形成连锁反应,众多公募基金、券商资管踩雷,各期限、各等级信用利差迅速提高,信用债一级市场取消发行的情况增加。
市场普遍担心,信用违约风险对市场、宏观经济影响几何?未来国企违约现象会否频发?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认为,短期看,本轮违约对信用债市场冲击较大,并通过流动性和风险情绪传导至利率债、可转债、股票等其他资产,但预计不会影响债市的中长期稳定。考虑到本轮违约主体主要是自身信用状况较弱的产业类地方国企,风险爆发仍呈点状,后续债券市场的恐慌情绪有望逐步缓解。预计国企债券发行将面临定价重构,敏感地区或行业内的弱资质国企面临融资难度加大,从而导致违约风险上升的可能性。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持续增强,但随着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企业信用风险上升,债券市场违约进入多发期。特别是2018年民企信用债连环违约,成为债券市场关注的突出问题。而今年以来,房企债、地方国企债集中违约则成为新特征。
金融委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责任。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决维护法制权威,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此次金融委用语还是比较重的。国企债券违约事实上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破坏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比如,会导致地方政府或城投平台发债难度增加,地方投资率下降等。这对整个中国经济的保增长、促转型也会带来一定影响,甚至是冲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对第一财经表示,既要建立民企信用,也要建立国企信用,金融委此次会议体现出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的态度。
一些地方政府已出面表态,安抚因国企信用违约事件受挫的市场信心。比如,继11月14日,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在发给省属企业债权人的信件中明确称,将“确保省属企业不出现一笔违约事件”之后,18日,山西省政府召开省属国企和金融机构负责人专题会议,山西省副省长王一新表态,“借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晋商的基因。在我们的脑海里从来就没有闪现过欠债不还的念头,也决不允许省属国企负责人有这样的念头”。
“零容忍”,杜绝“逃废债”
10月下旬以来的债务违约事件频发之所以引发市场高度关注,除了违约主体是高评级国企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市场质疑个别地方国企有能力还款,但却通过“无偿划转重组方式”进行“逃废债”。
对此,此前有专家撰文表示,预计会有更高层面的监管出面协调地方政府,强化“市场讲信用,欠债必还钱”的观念,由财政、金融一起出力,解决国企信用违约的问题,杜绝国企“逃废债”的现象,还信用市场以信心,防止信用风险演变成区域乃至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局面。
金融委会议强调,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要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监管层坚决制止国企刻意逃废债的行为,让债券市场的发行主体和持有人用市场化的方式来解决违约问题,因此影响将仅限于局部地区发行的某一行业和某一评级的债券。而央行的流动性操作可以在短期内尽可能地降低信用事件对于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冲击。从长期来看,债券市场会继续朝着打破刚兑、市场化定价的方向推进。”天风证券分析师孙彬彬称。
实际上,对于“逃废债”,监管层一直持“零容忍”态度。对于此轮债务违约,监管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回应企业债违约时表示,针对企业债中个别苗头性风险隐患,发改委将密切关注相关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督促制定化解方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在华晨集团和永煤集团这两个违约案例中,中介机构均出现了违规行为。
11月1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公告称,对永煤集团等相关机构启动自律调查;18日,交易商协会官网发布消息称,海通证券(600837,股吧)及其子公司涉嫌为永煤集团违规发行债券提供帮助等违规行为,将对其展开自律调查;19日,自律调查进一步扩至兴业银行(601166,股吧)、光大银行(601818,股吧)、中原银行等主承销商,以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20日,证监会公告称,已依法对华晨集团开展专项检查,对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决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对华晨集团有关债券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同步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委表示,发债企业及其股东、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严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同时,健全风险预防、发现、预警、处置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摸底排查,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此外,金融委还强调,要深化债券市场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制度,完善市场结构,丰富产品服务。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运行的质量和效率。
就违约风险处置,王一峰认为应主要遵循两方面原则进行:一是市场化、法制化原则,避免形成过多市场干预,但也要防止发生次生风险;二是坚持“在线修复”方式,债务重组与企业重整相结合。对问题机构的处置,应尽量坚持“在线修复”的原则,少进行破产清算。但也不能简单依靠财务重组,更应按照债务重组与企业重整相结合的方式,改变企业生产经营活力。
“从短期来看,当前重点针对违约主体的监管行为,将有助于促进信用环境和投资者信心的修复,平抑市场情绪;就长期而言,监管环节前置将重塑信用债市场格局。”华创证券固收分析师周冠南认为。
(记者郭璐庆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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