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避税“黑名单”更新 开曼群岛离岸优势“恢复”
本报记者/杜丽娟/北京报道
在被欧盟列入“不合作税务管辖区”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9个多月后,开曼群岛终于在近日顺利从该名单中移除。在欧盟最近发布的说明中,开曼群岛因承诺遵循良好的国际税收治理标准,并采取了适当的改进措施而得到欧盟认可。
按照规定,欧盟有权对名单上的国家或地区采取限制性措施,比如取消税收优惠、减少欧盟资金投入等方式加大对离岸避税地的税务监管。
作为全球主要避税地,开曼群岛被列入欧盟不合作名单后,意味着其在金融与税收领域的离岸优势也逐渐丧失。因此,对以欧盟为主要市场或投资经营地的投资者来说,欧盟对不合作名单地区的制裁将直接影响其未来投资战略。
“黑名单”制裁
“被欧盟列入不合作名单的管辖区主要包含欺诈或逃税、避税天堂和洗钱三个方面。”普华永道中国税务政策服务主管合伙人马龙说。
作为基金设立的热门地点,开曼群岛没有所得税、资本利得税或公司税,因此成为全球著名避税地。“在《经济实质法》实施以前,在开曼群岛即使没有实体业务,也可以注册经营,由此导致的税收公平问题,引起了欧盟注意。”一位从事跨境投资咨询服务的人士介绍。
2020年2月,开曼群岛被列入欧盟黑名单时格外受关注,这是英国海外领地首度被列入欧盟黑名单。在马龙看来,开曼群岛在集合投资工具领域缺乏相应的经济实质规定,是其被加入名单的主要原因。
截至目前,欧盟不合作名单共包括12个司法管辖区,除了安圭拉和巴巴多斯,还包括美属萨摩亚、斐济、关岛、帕劳、巴拿马、萨摩亚、塞舌尔、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美属维尔京群岛和瓦努阿图。
澳洲会计师公会华北区委员吴嘉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欧盟建立这份名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遏制在税务上滥用离岸中心,防范不公平的税务竞争以及洗钱所带来的外部风险,打击有害税务筹划与实践。
由于该名单以欧盟名义发出,所以欧盟成员国可以共同采取行动,为其改革施加压力。在施压过程中,欧盟可能会对名单上的国家或地区采取一些限制性措施。
“比如,有些欧盟成员会考虑出台规定,不允许纳税人就其向名单上的国家或地区设立的关联企业支付的某些费用作税前扣除,同时与这些国家或地区相关的交易可能也会面临更严格的欧盟审查,因而可能会掀起新一轮的税务稽查风险等。”吴嘉源分析。
基于欧盟可以采取“黑名单”制裁的方式,市场预计在名单下次更新之前,名单中的12个管辖区可能在受控外国企业、支付款项等税务扣除方面面临严格的税务监管。根据欧盟的规定,从2020年起,该名单一年更新两次,预计下一次更新时间在2021年2月份。
国际声誉影响
随着欧盟10月份对名单内容的更新,开曼群岛顺利移除后,市场上基金业反映热烈。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超过11000只受监管的开放式基金在开曼群岛注册和设立,总资产规模超2万亿美元。
上述从事跨境投资咨询服务的人士介绍,开曼的开放式基金,通常会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以豁免公司注册。这意味着未来公司的税收也可豁免,只要开曼的法律不发生变化,这家公司就可以享受豁免公司的优惠政策。
“事实上,被加入不合作名单对金融业产生的影响较大,其中包括强制申报跨境交易内容,这可能导致公司税负成本提高。”马龙说。
基于这些影响,在欧盟将开曼群岛列入名单后,开曼群岛政府曾作出声明,指出开曼群岛在2020年1月31日通过的必要投资基金法例,将于2020年2月7日生效,以期尽快从不合作名单中除名。
但在2020年2月份名单中,开曼群岛依然被列入其中。“事实上,开曼群岛之所以会在2月18日被欧盟列入黑名单,主要就是栽在了共同投资基金上。当时,开曼在共同投资工具方面未能采取措施。”上述从事跨境投资咨询服务的人士分析。
自2017年以来,开曼群岛一直与欧盟合作,以加强其国际税务透明度。去年开始,开曼群岛通过了《经济实质法》和《私募基金法》等立法工作,通过这些举措试图改革其作为跨国集团注册地“壳”作用的功能。在上述两个法规进入实施阶段后,基于此改革方案的合规要求,欧盟在最新通知中正式把开曼群岛移除黑名单。而按照《经济实质法》的要求,如果企业经营内容没有达到开曼《经济实质法》要求,当地税务局会进行罚款,如果仍不改善,就可能面临对其公司进行注销登记的处理。一旦被强制注销,不论是受控子公司或控股公司,都有可能被当做股权转让而补缴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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