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ST凯迪公告称,公司已于当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至此,已被暂停上市近一年半的*ST凯迪,最终迎来被终止上市结局。
关于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原因,*ST凯迪称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13日暂停上市。公司股票因前述情形被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净资产为负、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ST凯迪自2020年11月5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信息显示,就经营状况来看,*ST凯迪今年仍未能走出亏损困境。根据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ST凯迪预计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7亿元至-11.06亿元。而除了公司连续亏损外,*ST凯迪还在被暂停上市期间,还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历史公告显示,因存在2015-2017年年度报告存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ST凯迪于今年5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ST凯迪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对陈义龙给予警告,并处以九十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实控制人罚款六十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三十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达,标志着证监会对*ST凯迪涉嫌违法一案已调查审理终结。相关律师称,虽然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但符合*ST凯迪被行政处罚一案中相关条件的股民依旧可以维权索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4月27日至2019年5月5日期间买入*ST凯迪,并在2019年5月6日之后卖出或是持有而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参与《红周刊(博客,微博)》“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记者自“天眼查APP”获悉,*ST凯迪是一家生物质燃料研发商。关于*ST凯迪的后续动态,本栏目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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