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据央视报道,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央视在报道中特别提及《规定》中一项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这意味着,禁止“大数据杀熟”行为首次写进政府规定中。
《规定》填补了在线旅游领域立法的空白,将不合理低价游、评价权保障、旅游者信息使用等热点纳入监管,目的在于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并促进在线旅游行业可持续发展。规定中提到,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协助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不合理低价游进行管理,不得为其提供机会。经营者若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的旅游活动提供交易机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文化和旅游部表示,近年来,我国在线旅游市场快速增长,在线旅游已经大众化,这也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出游,并促进了旅游消费,带动了行业的发展。同时,一些在线旅游经营者上线不合规旅游产品,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成为社会共识。
此外,随着《旅游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出台《规定》的上位法基础初步完备,立法时机基本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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