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1号院
近日,在中国资本市场设立发展满30年之际,“金融1号院”专访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原副主任王连洲。王连洲曾参与《证券法》、《信托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三部资本市场法律的起草,任《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被业内誉为“基金业之父”。
2003年10月28日,《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之后,推动了我国基金行业规模的迅猛发展,并成为了证券市场最大的稳定力量。然而,当时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并没有将私募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这成为王连洲内心的遗憾。王连洲在接受专访时表示,“后来我多年一再呼吁将私募基金规范管理,并纳入法律调整范围。”
最终,《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修订,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将私募基金纳入了调整范围,同时多方面放松了对公募基金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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