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杜蔚 每经编辑 董兴生
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对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阅文集团(以下简称阅文)收购新丽传媒股权、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上述三家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注意到,这是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涉及协议控制结构企业违法实施集中作出行政处罚,并给出了“顶格处罚”。
受此消息影响,截至12月14日收盘,阿里巴巴(09988,HK)、阅文集团(00772,HK)股价均出现下跌,分别为下跌2.63%、收于251.6港元/股,下跌4.12%、收于55.85港元/股。
此次处罚的三家企业均为互联网平台企业,分别是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其中,阿里巴巴投资是阿里巴巴集团开展投资并购的主要实体,阅文是腾讯的控股子公司,丰巢网络则是顺丰的关联公司。
在市场监管总局给阅文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中,记者看到,今年1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便对阅文收购新丽传媒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阅文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取得单独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且在“2018年10月31日,新丽传媒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但在此之前阅文并未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因此“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同时,《行政处罚告知书》强调,阅文收购新丽传媒股权案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新丽传媒打造出《庆余年》等爆款影视剧,两年前阅文以155亿元收购新丽传媒时,引发外界广泛关注。
对于此番“踩上垄断红线”一事,阅文方面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收到通知并高度重视,已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落实,全面做好相关的合规申报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透露,2020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公布了11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过公开阿里、阅文等3家互联网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希望,能够引导、教育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依法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避免出现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降低违法违规风险,并清晰认识到《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对于三家互联网企业的行政处罚,系“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涉及协议控制结构企业违法实施集中作出行政处罚”。
在谈及给每家50万元的顶格罚款决定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投资并购是互联网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上述几家企业在行业内影响力较大,投资并购交易较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应当熟悉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但未能主动申报,影响较为恶劣,因此决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予以顶格处罚,希望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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