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天眼讯,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银行(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3600亿元人民币/64万亿韩元扩大至4000亿元人民币/70万亿韩元,协议有效期五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中韩两国央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将对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扩大中韩间本币使用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有助于促进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和韩国银行在2008年12月日宣布签署第一个自金融危机以来与其他央行签署的本币互换协议。当时规模为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双方可在上述规模内,以本国货币为抵押换取等额对方货币。
签署互换协议意味着双方承诺一定的互换额度,在危机深化的特定情况下随时启动。该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双方同意探讨将互换货币兑换成储备货币的可能性及比例。至今,已过12年,中韩双方已多次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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