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京东平台长虹厨房电器旗舰店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告显示,因被恶意欺骗,10月8日店内长虹CSH-18Y23水壶以远低于成本价的价格被拍了20万单,公司造成巨大损失、面临破产倒闭,订单无法发货。此外,公告显示公司已经向有关部门报案,并且恳请消费者取消订单。
目前涉事水壶已经在店铺内下架,当时活动价为7.9元,而同款水壶在京东平台售价从89元到99元不等。由于库存不够20万单,如果商家履行订单需先采购水壶再向消费者发货,进一步加重了商家负担。
对此,第一财经尝试联系长虹厨房电器旗舰店,商家除了自动发送相关事件的公告外,并未回复。
对于该事件,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据他了解, 事件是由于长虹厨房电器旗舰店商家自身未看清后台系统设置“手滑”失误造成。
京东对第一财经回应表示,已经关注到了这个店铺由于相关优惠活动设置出现异常,导致部分客户下单后遇到多重优惠叠加使用的情况。京东与商家进行了情况了解,商家也反馈经过沟通后,有很多客户都对商家的失误表达了理解并取消了异常订单。京东将继续积极协助商家与客户沟通协商,妥善处理此事。
发生此类意外情况,曹磊认为商家应第一时间先自行“下架”,并向所属平台紧急联系,争取及时止损,并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平台政策,请求平台协助商家挽回损失,并及时、如实告知用户实情。这是发生此类“意外事件”时,对消费者负责任的表现。
商家手滑造成损失的例子并不鲜见。曹磊同时表示,“双十”大促激战正酣,双十一也即将到来,可以预见各平台和商家将会更加频繁和大幅度地采取各种促销措施,商家也难免手忙脚乱会出错。
为此,他提醒商家和平台要加强内部培训管理,尤其提高风控意识和合规意识,更加谨慎周密有序地开展促销活动,避免由此给消费者带来不便、误解和对公共资源的占用。同时,商家们也要防范被“羊毛党”顶上“薅羊毛”,造不必要的损失。
而关于商家是否应该发货的问题,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王贝贝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一般情况下,消费者下单即表示合同已成立生效,双方均应当真实、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推广机构确实存在欺骗行为,则需要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判断商家与消费者的合同是否构成无效或可撤销情况,商家可在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后要求消费者返还商品或者不发货。若合同不构成无效或被撤销,则已经生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消费者不愿意退款,要求商家发货,那么商家应当依照订单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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