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牧云 张荣旺 上海 北京报道
上市金融IT服务商又将加入新成员。近日,新致软件(A15283.SH)的科创板IPO申请已提交注册。新致软件成立于1994年,主营业务包括向保险公司、银行金融机构等提供 IT 解决方案等,具体产品包括“金融大数据ECIF 平台”和“金融风控预警监控平台”等。
而随着一系列文件的公示,新致软件的财务状况也浮出水面。2020年上半年,新致软件实现营业收入4.8亿元,同比下降3.21%;实现净利润1782万元,同比下降16.98%。
此外,2017至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6.70%、27.79%和30.48%,整体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由公司的业务结构、客户结构和基础设施投入增加等原因导致。关于公司希望如何改善业务结构,预计多长时间内完成计划等问题,《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向新致软件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前尚未获得回应。
低毛利率可能持续
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新致软件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6.70%、27.79%、30.48%。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算数平均值分别为37.87%、36.07%、35.39%。对此,新致软件在招股书中表示,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如果公司的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逐步改善的趋势不能保持,或者公司进一步增加基础设施的投入,公司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状况可能一直持续。此外,公司对新客户的开拓可能失败等因素,也会影响或改变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改善的趋势。
2020年上半年,新致软件来自于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入占比超过60%,是公司IT解决方案收入的主要来源。而对金融机构的依赖,还间接引起了其他的诸多风险。
比如,在招股书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因素中,还包括应收账款逾期上升的情况。数据显示,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新致软件应收账款净额分别约为3.66亿元、4.65亿元和6.2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1.57%、46.80%和55.89%,其中逾期金额分别约为0.61亿元、0.85亿元和1.09亿元。
对此,新致软件在财报中表示,如果未来其财务状况发生持续恶化或宏观经济出现疲软,公司应收账款存在规模持续增加,甚至发生较大实际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和净利润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可以看到,新致软件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53.75万元、3168.48万元和-1659.64万元。新致软件表示,如果公司加强销售回款力度的效果不达预期,客户不能按时验收或及时付款,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可能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关于逾期应收账款上升,新致软件解释称,逾期金额报告期内有所上升,主要受大中型保险公司、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影响,此类客户普遍信誉度较高,应收账款可收回性较高,但受宏观环境去杠杆影响,该类客户采购政策趋于保守,内部资金的审批流程拉长,导致应收账款逾期量有所增加。
在业务主要服务于金融机构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以及现金流都对金融业的行业环境形成正相关,这一系列因素最终都会影响到公司的盈利能力。那么,新致软件大约计划用多长时间,以及具体希望如何改善业务结构?对此新致软件并未回复记者。
武汉大学客座教授唐大杰则向记者表示,金融IT服务商的毛利率出现下滑并没有重大结构性因素,一方面金融机构的利润下滑,可能会出现压低采购或者收益分成的情况;另一方面金融IT业务基本实现了充分竞争,市场空间有限。
而关于金融IT商可以如何应对行业环境,唐大杰告诉记者,目前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IT化,是创新的主战场;还有一类是与科技新业态的融合,如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智能物流等业务的金融拓展,形成新的产业链金融服务。要做好这两类业务一是要依赖金融IT供应商的创新,二是要有深化改革开放的政策环境支撑。
技术人员流失
另一方面,记者注意到新致软件在招股书“主要产品及服务”中IT解决方案的介绍中表示,公司 IT 解决方案中人员技术服务业务是公司以人力外包的方式向客户提供 IT技术服务。对这一业务模式,上交所在几次问询中都进行了重点关注。
首轮问询中提到,新致软件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软件开发和软件外包服务,其中软件开发包括基于自有产品的信息化通用解决方案和行业信息化定制解决方案。希望新致软件披露行业信息化定制解决方案与软件外包的区别,是否是人力外包服务。
新致软件对此进行了否认。其表示,行业信息化定制解决方案与软件外包在提供服务的交付标的、销售对象、合同约定、服务流程、服务的考核、评价标准存在不同;行业信息化定制解决方案不属于人力外包服务。
新致软件还强调,人力外包服务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人员派遣、人员管理等服务,不会约定具体的工作内容,也不会要求人力外包服务供应商具备软件开发的系统环境和核心技术。而鉴于新致软件的软件开发服务需运用自有核心技术开展业务,并对开发结果的性能和用户体验负责等,公司的软件开发和软件外包服务与人力外包服务有明显区别,新致软件并不从事人力外包服务。
然而,在第三轮问询中,上交所再次提到人力外包问题。问询函中举例:根据新致软件提交的重大销售合同,部分合同的名称包含“人力外包项目”“人力外包资源池”等字眼。如新致软件与中国人寿签署的《基础类开发运维人力资源池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在项目内容及要求中经约定发行人派出技术服务人员参与甲方项目工作,并约定了技术服务费的人月单价、服务期限、人员名单、岗位任职要求,未见具体软件开发项目、交付成果验收等具体约定。
另外,新致软件与大地财产保险签订的《2018年开发人力外包项目人力外包资源池合同》,也是如此,该项目内容是人力外包框架协议,主要用于大地应用系统的基础维护、持续性开发、测试,合同约定人员类型包括开发经理、开发管理、报表开发、iOS开发、Android开发、测试等,另有关于运维服务的保证条款,未见具体软件开发项目、交付成果验收等具体约定。
新致软件此次回复中表示,公司存在以人力外包形式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公司IT解决方案中人员技术服务业务是公司以人力外包的方式向客户提供IT技术服务。公司向部分大型金融机构或国企客户提供IT解决方案时,以“人力外包”“人力资源池”等形式签订部分合同,主要是由于客户管理的需要,并遵循了行业惯例。
软件的人力外包,即外包公司提供技术人员到需求企业方进行现场开发,在项目完成后再回到外包企业,其有何特殊之处令监管多次关注?有软件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通常而言需求企业会将较为繁琐的工作内容外包给第三方,这部分工作的技术含量并不高。需求方通过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的方式使得整个项目的成本更低,因此,外包人员的工资水平也会比需求企业中同级别员工更低。
也就是说,人力外包模式下的业务并没有技术和创收的优势。值得注意的是,2017至2019年,新致软件的员工流失人数分别为1494人、1845人和1527人,流失率分别为26.91%、29.52%和25.29%。对此,新致软件称,报告期内,公司人员流失带来了对外招聘和员工培训等成本的额外增加,以及业务团队磨合期的延长,可能对软件服务的执行效率和管理效率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新致软件还特别提到,报告期内公司流失的人员以技术人员为主,其次为销售人员,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如果公司的关键技术人员和核心销售人员出现较多流失,且无法在较短时间内招聘到合格的继任者,将给公司经营活动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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