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发展供应链金融能够有效克服单个中小微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精准有效畅通产业循环,落实“六保”任务
作者|俞林许余洁「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奥山集团北京战略投资中心总经理」
文章|《中国金融》2020年第17期
中小企业作为数量最大的市场主体,是微观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创造者,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大多数中小企业由于受自身规模等方面的限制,容易受到外部的冲击和影响,是比较脆弱的市场主体。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给中小微企业带来了较大压力,必须稳定中小企业的预期,避免因预期波动带来的投资观望,发挥海量的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为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加活跃的力量。近年来,供应链金融被认为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途径,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特别是疫情发生后,供应链金融服务犹如一泉“活水”,支撑着产业链条正常运转。
供应链金融与中小企业发展
所谓供应链金融,是指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通过引入核心企业、第三方企业(如物流公司)等,实现对信息、资金、物流等资源的整合,有针对性地为供应链的某个环节或全链条提供定制化的金融服务,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各方创造价值的效果,并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
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提出“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在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范围内开发基于供应链的金融产品,引导和支持资金流向实体企业,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2020年4月,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充分利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支持核心企业通过信贷、债券等方式融资,用于向中小企业支付现金,降低中小企业流动性压力和融资成本。
在供应链条上的中小企业往往面临三大资金难题:一是前期需要垫付资金,用于进货、支付保证金等,存在资金垫付压力;二是回款周期长,供应链产销、回款周期较长,有时需要2~3个月甚至更久,容易带来资金周转压力;三是融资渠道少,一些中小企业的主要资产是运输车、商品存货等,通过传统渠道较难获得信贷支持。在产业集群里,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往往可以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获得一系列配套服务,供应链金融的作用就在于此,即为产业集群中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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